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9-24 12:08 编辑
“龚州文明史,源在相思洲”。相思洲位于广西平南县(古称龚州)思界乡的河段,距离平南县城约12公里,东西长约2.5公里,南北宽约600米,四面环江。相思洲沉淀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文化,同时,相思洲还是一个充满诗情的地方,岛上竹林成荫,一年四季,绿色常在,气候宜人,是城乡居民出游的理想去处。 广西润达万家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相思洲的地形与资源,拟投资12亿把“相思洲”倾力打造为西江黄金水域集度假、养生、养老、观光农业为一体的核心旅游区。规划有养生庭院,水上乐园,历史遗迹博物馆,星级度假酒店,农业观光园,体验型农业基地、农业嘉年华、农家乐等,以最大限度保留原有生态地貌,合理利用西江环境资源,形成完美生态圈。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西江上的生态高地,旅游胜地、养生福地,势必成为西江经济带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现在,为了让更多人领略相思洲秀丽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俗风情。贵港市文联、中共平南县委宣传部及平南县文联携手广西润达万家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美在相思洲”全国诗词大赛》《“美在相思洲” 全国摄影大赛》。通过"诗词” “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向广西乃至全国展示相思洲,提升相思洲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美在相思洲”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一、征稿时间
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的日期为准)。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
三、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2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50名(按实际来稿数量及水平定),各奖2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四、征稿细则
(一)主题:
“美在相思洲”。应征诗联要求是歌咏相思洲浓郁的民族风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多姿的岛民生活以及秀丽的江岛风光,以及为今后规划建设的养生庭院、水上乐园、历史遗迹博物馆、星级度假酒店、农业观光园、体验型农业基地、农业嘉年华、农家乐等建设题诗、题联。
(二)诗联格式:
本次竞赛活动只征集格律诗(五绝和五律、七绝和七律)、词和楹联。
(三)投稿方式:
1.统一采用网络投稿,谢绝函邮,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xszslds@qq.com。
2.投稿作品后面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五、评选规则:
1.作品体裁为格律诗(五绝和五律、七绝和七律)、词和楹联。
2.每位作者最多可投稿3首(副)作品(组诗一组按一首计)。
3.征集作品经初步遴选后,由组委会组织学术评议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终评。
4.为客观公正计,各评委及直系亲属作品均不得参与本活动。
六、公示:
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指定场所(江滨名门营销中心)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龚州网、平南网及贵港视窗网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选作品及作者的名单。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所有提交作品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美在相思洲” 全国诗联大赛组委会
《“美在相思洲” 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一、征稿时间 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的日期为准)。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3名,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5名,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50名(按实际来稿数量及水平定),稿酬各300元。 获等级奖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奖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集主题 参赛作品必须在贵港市平南县相思洲区域内拍摄,作品必须围绕“美在相思洲”,反映相思洲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人文风情、历史古迹、岛民生活等。
五、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摄影作品创作的时间不限。作品必须取材于相思洲,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可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 4.参赛作品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图片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作品长边为800-1024像素,组照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调取作品数据文件大图(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5.对于获奖作品,主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 已评选的,主办单位有权将予取消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入选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指定场所(江滨名门营销中心)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龚州网、平南网及贵港视窗网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选作品及作者的名单。 10、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所有提交作品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七、投稿方式 网上投稿,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xszsyds@qq.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A0MTQ1Mg==&mid=211556197&idx=1&sn=fa2f1e1a4dacd753d906f51ee0ca6e9f&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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