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工作要求,提高百姓消防安全知晓率、达到人人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的目的,总队将与2015年11月消防宣传月期间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运作思路:10月1日全省正式启动消防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成立由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省委宣传部网络信息办公室、云南网、云南电视台、云南法制报组成的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负责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公益广告成品稿件、协调主流媒体进行稿件播映、组织新媒体平台对此次活动进行推送,10月25日前,所有参赛作品发送至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QQ邮箱或云南网指定参赛邮箱。作品征集截至后于10月26日,在云南网、云南消防网和总队金盾网专题网页发动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和活动组委会综合评判,产生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拟定于2015年11月9日举行公益广告首映式暨获奖作品颁奖典礼,获奖作品作者到现出席场颁奖典礼,由活动组委会领导进行颁奖。随后,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全省各媒体进行发布,并制作光碟下发各支队广泛播映。 三、活动要求: (1)作品主题 主题一:消防安全常识。巧妙展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醒人们注意消防安全。 主题二:塑造消防官兵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形象。通过各种形式、艺术表现手法展示消防卫士的风采。 主题三:反映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主题四:消防宣传“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自救方法;提示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评选标准 ①导向:内容健康,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有突出的公益性与教育性。 ②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深刻,风格自然。 ③表达:凝练深刻,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④制作:策划精细,制作严谨,语言运用得当。 ⑤效果:综合效果好,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有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 (3)征集作品要求 ①每部公益广告作品时长控制在30秒至1分钟以内。 ②作品可以是实景拍摄为主,也可以通过卡通动画形式表现。 ③作品可以按照系列作品呈现,但必须主题完整统一、有明显的风格特征,系列作品上报原则一组作品不超过3个独立视频,时间不超过2分钟。 ④完成作品必须以mpeg、mov、AVI高清视频格式报送;分辨率不低于H264 1024×768。 ⑤填写附表,写明创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WORD格式文件、参赛作品视频文件、一同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或刻录数字光盘邮寄报送,截至日期按邮戳为准。网络邮件报送发至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QQ邮箱(2854160128@qq.com)或云南网报名邮箱。邮寄报送地址: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收件。 (4)评奖办法与奖项设置 所有作品将列入云南省消防公益广告资源库,云南网、云南消防网和总队金盾网将开通网络全民投票专题,邀请主办方云南消防总队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赛的作品进行公正、公平、公开评选。2015年11月5日前,在云南网、云南法制报、云南消防网和总队金盾网公布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5000元/名;三等奖3名,2000元/名;优秀奖20名,500元。同时获赠精美消防小礼品一份。 (5)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均须自己创作,严禁抄袭、冒名,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均归大赛主办单位、宣传媒体、和参赛者共同拥有,主办单位和宣传媒体有进行公益行为的使用、宣传、出版、处置权。 3、参赛作品的有关表格由参赛者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形式发送给云南网参赛;参赛作品请自行备份大赛组委会不予返还。 4、每件参评作品均应详细认真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随作品同时报送,注明“参赛”字样。 5、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作品,原则上不对各支队下达作品征集指标,但鼓励有能力的支队积极参与制作公益广告,踊跃投稿参加评选。 6、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10月8日 附件一: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表 参赛作品名称 | | 作品时长 | | 作者姓名 (或制作团队名称) | | 联系方式(电话): | | 作品简介: | 作品截图: | 参赛时间: | | | | | | |
注:详情请致电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宣传处 0871-6456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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