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评、复评和终评,由通化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组织开展的通化市市歌征集活动歌词征集已结束,共筛选产生了21首歌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歌曲,欢迎各界人士围绕筛选出的歌词进行谱曲。 一、征集方式:
①.谱曲作品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投递至相关信箱、邮箱,也可直接投稿。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②.应征作品,如有意愿,鼓励录制出小样(磁带、CD、MD、VCD等)应征,并提供一式3份应征作品。可附文字说明。
③.如有新创作的歌词,还配有曲谱,可词曲同时应征参评。
④.应征作品以简谱或五线谱的形式投稿。投稿邮箱:th3212880@163.com。也可邮寄及现场投稿,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702号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科;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702号市文联。邮编134001(信封请注明市歌谱曲征集)。活动及歌词查阅网址: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gov.cn/)以及通化新闻网。
联系人:田红兵 林 丽
联系电话:0435—3212880;0435-3213212
二、作曲征集要求:
①.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富有时代气息。②.突出东北地域特色,风格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要朗朗上口,易于传唱,便于普及。可借鉴地方民歌、戏曲等作品的创作元素。
④.歌曲长度原则上不超过4分钟,易于记忆。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合唱等形式呈现。
⑤.词曲创作必须是原创,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三、征集时间:
11月20日起至12月10日止。
四、奖励办法: 选定为市歌的作品奖励人民币40000元(含税);当选“‘唱响通化’五大金曲”的作品奖励人民币6000元(含税);入围的15首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所获奖金词曲作者按5:5比例分配。多名作者共同创作一首歌曲的,按一首歌曲对待,不按人数奖励。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创作,并进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和使用。
中共通化市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8日
附、通化市歌歌词21首
(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