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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芽山景区位于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景区荟萃了“山、石、林、草、洞、湖、泉、谷、庙、关”十大系列的旅游产品,是一处奇冠华北,秀甲三晋的“北方原始高原型山水形态旅游景区。82万亩原始林海、66万亩高山草原、15个高山湖泊、99座奇峰,使这里融“黄山之奇、华山之险、泰山之雄、峨眉之秀”于一身。景区内现已开发并对外开放的景点包括:芦芽山、万年冰洞、石门悬棺、悬崖栈道、悬空村、情人谷、汾河源头、马仑草原、九重瀑布、高山天池。
为进一步提高芦芽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展示芦芽山的独特魅力,芦芽山景区现发出邀请,于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芦芽山旅游宣传口号,更有千元奖金等你来拿~
一、征集内容:
2016年芦芽山景区形象旅游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投稿信件、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或微信提交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芦芽山景区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芦芽山休闲、生态、文化的景区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能适用于芦芽山形象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2.口号内容要充分体现芦芽山各个景点特色、魅力、文化内涵;
3.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五、评选方法和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由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负责召集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2.投稿截止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口号进行评选。评出:
一等奖1件,奖励5000元;
二等奖2件,奖励3000元;
优秀奖3件,奖励1000元。
六、征集原则
1.投稿者需了解芦芽山的景区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
2.投稿者应提供所拟“景区旅游宣传口号”的创意说明。
3.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5.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芦芽山旅游宣传口号”字样。
邮寄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寨镇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娜,18235200605收,邮政编码:036704。
投稿邮箱地址:lyslyxckhzj@126.com
联系电话:0350-4785318;18235200605
联系人:刘娜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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