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征集公告 一、征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平顶山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展示平顶山旅游的独特魅力,让海内外游客更形象、更直观、更便捷的感知、体验平顶山旅游,平顶山市旅游局特举办“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征集活动,欢迎海内外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踊跃参加。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1、征集内容 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 2、应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简洁明快、便于传播,字数不超过16字,作品要充分反映平顶山旅游资源优势、地域特征和文化精髓,并附300-500字的创意说明。纸质稿件均按A4纸规格、主题口号二号黑体打印。 三、应征作品投稿方式 1、投稿者应提供纸质稿件和电子文稿各1份,专业团队可附专案。 2、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征集报名表》(平顶山旅游资讯网下载:http:// www.pdsta.gov.cn),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或组织执照复印件一份。 3、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征集”字样。邮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平顶山市旅游局,邮编:467000,联系电话:0375-2882583,联系人: 梅兰 漆国栋 5、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征集时间与评选方式 征集时间从2014年7月25日至2015年2月2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征集结束后,由各界专家及游客、市民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整个评审采用专家评审和公众评审相结合,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平顶山市政府核准、确认为平顶山旅游主题口号。 四、奖项设置 此次主题口号征集设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2名,各3万元;入选参与奖100名,奖金各1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发布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不再另附稿酬,投稿者不得在其他地方再次使用该作品。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箱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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