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3-1 12:14 编辑
2016年新年伊始,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广大市民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激发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底,由洛阳市文明办主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办的“文明交通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 一、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文明交通宣传语”作品主旨要体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理念和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宣传“文明交通、法治交通、安全交通”,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维护交通安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树立全民文明交通意识,争做文明交通公民,构建和谐、文明、安全的社会交通氛围。 二、活动细则 本市范围内热心交通安全的各界群众均可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选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以下各条规定。
(一)选送作品只限于个人或团体自行创作、尚未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作品,组委会有权对作品发布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质疑,评选结果产生前不得将作品报送参加其他评选活动。报送者应保证本人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无关。 (二)文明交通宣传语内容应健康向上、富有新意,要语言精练、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突出人性化、高品位、大众化的特点,每条一般不超过30字。 (三)本次活动将通过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出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本次征集不收参评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作品征集期间,市交警支队将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对参评作品进行展示。 (五)优秀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 三、奖项设置
从征集作品评出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或等值奖品,下同); 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200元; 另设入围奖20名,各奖励100元; 纪念奖若干名,各奖励50元。 四、征集方式
所有报送作品均应在2月25日前报送,报送时应注明本人姓名、单位或住址及联系电话。 (一)邮寄方式。作品寄送到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市交警支队大楼812室,邮编:471000)。 (三)微信传送。作品发送至“洛阳交警微发布”微信。 联系人: 石海涛 田贝贝 联系电话:63629971 63629754 洛阳市文明办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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