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梁大峡谷(邢台大峡谷)景区口号征集要求 目前景区正在全力争创国家5a级旅游区,为进一步提高大峡谷旅游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景区旅游又好又快发展,展现景区独特魅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景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旨在用简练传神的语言显尽大峡谷旅游文化的无限魅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反映大峡谷旅游区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具有较强的视听(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2.主题突出:能充分体现大峡谷旅游主题形象、四季旅游资源特点、特色旅游主题产品内涵精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其中,大峡谷旅游宣传口号,可从春、夏、秋、冬四季中任选进行创作;大峡谷旅游主题产品口号,可从养生度假、休闲避暑、商务科普、观光摄影、康体疗养等旅游主题产品类别中任选一类进行创作。 3.文字凝练:原则上不超过14个字。特色鲜明,言简意赅,工整押韵,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4.提供说明: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阐释,说明具体含义或寓意。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如发生权属纠纷由应征者承担责任)。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修改、综合处理,入选作品的著作版权属于邢台大峡谷旅游区,并拥有永久使用权。 (二)、投稿方式: 1、投稿者以电子稿件方式来稿均可。 2、请投稿人附准确的身份说明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个人情况简介等),并注明“大峡谷旅游景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网上投稿者将作品发至官方邮箱:hbdxgg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大峡谷旅游景区征集活动”。投稿时必须明确标注作者联系方式、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投稿须提交相关单位证明一份。 3、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应征作品如有抄袭侵权,由作者承担责任。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4、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通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等环节对征集的形象宣传口号进行评定,入选采用的形象宣传口号的获奖者名单将在《邢台日报》进行公布。 (四)、奖项设置: 大峡谷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由评委会综合评定,作为大峡谷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励大峡谷旅游景区年票(限定5人之内),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1名,奖励大峡谷旅游景区年票(限定3人之内),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1名,奖励大峡谷旅游景区年票(限定2人之内),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大峡谷旅游景区年票5张。 若不能征集到满意作品,一等奖可以空缺。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 邮编:054000 联系人:张伏明 电话:0319-******* 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应属应征者自主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 2、入围和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全部无偿归主办方所有。 3、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4、所有应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所有应征者均表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7、主办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景区驾车线路:羊范上邢汾高速至路罗口下,行至邢左公路55.7公里处右拐沿公路可直达大峡谷景区联系电话: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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