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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约稿]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周年征文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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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0 15:0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7号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进入了快车道。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总数超过150万家,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纪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周年,展现我国农民合作社10年来的发展成就,宣传优秀合作社和合作人物,总结合作社发展经验,剖析合作社发展热点问题,探索供给侧结构改革背景下合作社发展道路,《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特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周年征文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优秀文字及图片作品。

一、作品要求

1.文字作品类。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有逻辑性,语言凝练流畅,能反映合作社发展实际,体裁不限,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

2.图片类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构图合理,有简要的文字介绍,大小在2M以上,格式为JPG的高清图片。

3.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作品所涉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据等需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因作品所产生的产权等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4.作者在本次活动提交的文章,视为同意在《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发表。请在投稿中附上完整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投稿邮箱、工作单位、职务、邮寄住址、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
二、征文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1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8月2日—9月1日汇总确定入围作品,9月30日公布结果。
三、参与方式

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putianhezuo@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征文活动+作品题目+类别(文字作品或图片作品)”。

四、评选办法

文字作品类,设立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30个;图片类作品,设优秀奖30个。评选流程如下:

1.编辑部初选。所有作品经编辑部筛选确定入围名单。

2.网络投票。初选入围作品上传至“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投票;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编辑部筛选出的作品进行评比打分。

4.综合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项排名结果,产生最终获奖名单,在期刊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作品推介

1.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择优在《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刊登,并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推介。

2.颁发获奖者相应证书。
六、活动联系

咨询电话:010-81701308
                  010-81701307
联系人:孙老师 刘老师
投稿邮箱:putianhezuo@126.com

《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官方微信公众号:

本活动由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承办。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所有。

《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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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年吉祥如意,期待您的参与,预祝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周年之际,为自己留下一段美好记忆。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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