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西安——本报讯:(通讯员 李婧 作者单位 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于4月5日获得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颁发的《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标志着长安航空正式获得批准成立,具备航空承运人资格。 作为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的航空先行者,长安航空将以架起空中丝绸之路的桥梁为己任,立志成为“新丝绸之路”坚强的双翼和长安古今文明传播的使者。长安航空未来将实现连接国内,覆盖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航线网络,成为西安航空国际枢纽建设的主要力量。长安航空将在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航空企业发展模式,大力发扬海航集团创业创新精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成长为具有历史传统文化元素的中国大型新锐航空企业。 值此长安航空成立之际,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长安航空宣传语,用于长安航空首航宣传、各类广告画面、宣传手册、纪念礼品等,体现长安航空特色、展现长安航空特点。 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作要求 1. 简洁概括、朗朗上口、过目不忘、中英搭配、特色鲜明; 2. 字数在10个字之内(含标点符号); 3. 提交时需要对宣传语创作的思路进行阐释与说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并于长安航空首航前公布获奖名单 三、奖品设置 一等奖 1名 海航集团下属航空公司任意航段(国内、国际)双人往返机票及长安航空首航纪念款40cm机模一个 二等奖 2名 各奖励海航集团下属航空公司任意航段(国内、国际)单人往返机票及长安航空首航纪念款40cm机模一个 三等奖 3名 各奖励长安航空任意航段单人往返机票及长安航空首航纪念款40cm机模一个 四、参与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logan_airchangan@163.com 邮件寄往陕西省咸阳市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长安航空人资行政部(联系电话029-86539573) 五、评选方式 由长安航空组成专门的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获选作品,将会及时通知作者。 六、活动规则 1. 本次活动征集的所有宣传语,长安航空都将拥有其使用版权,长安航空有权对征集的宣传语进行修改、推广和使用; 2. 严禁抄袭,如发现盗用已有商业广告语或出现高度雷同者,即刻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3. 长安航空保留最终解释权。(完)微信关注:中国航空旅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