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关注度,积极宣传仲裁制度,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学习、研究,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应用与实践,提升仲裁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培养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人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了第四届“中伦杯”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提供经费支持,面向全国征文。 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组委会共收到95篇论文。组委会邀请7位国内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委员。每篇论文由7名专家学者进行匿名评审,各自打分,并于9月1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集中评议,最终根据每篇论文的得分情况,确定拟获奖作品及等级。担任评审委员的分别为(以姓氏拼音为序):陈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业务处处长、仲裁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杜焕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宋连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王雪华,法学博士,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和WTO专门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姚俊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监督协调处处长、仲裁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导。 岳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主任、仲裁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导。 拟获奖情况公示(同一等级内以姓氏拼音为序)一等奖傅攀峰《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的道德困境及其突围——以Paulsson的提议为核心》汤友军《第三方仲裁融资与披露义务》二等奖Monika Prusinowska《What is That We Do Not Know about Arbitrating in China —— the Selected Uncertainties of the Foreign Parties at the Initial Stage of Arbitration 》沈永东《扭曲的合意:虚假仲裁与金融监管下的“以股抵债”》宋春龙《司解散纠纷可仲裁性问题研究》许文奇《论国际商事仲裁费用在CISG项下的求偿——以Zapata案为切入点》三等奖别良辉《中国双边投资协定对港澳投资者的适用——从“世能案”和“谢业深案”两起投资仲裁案谈起》陈建华《国际投资仲裁的透明度原则本土化构建》陈正健《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中的国家反诉》李海涛《商事仲裁中临时措施的执行问题研究——特别述及临时措施的域外执行》刘桂强《违反仲裁协议的损害赔偿救济》刘梁颖《我国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
刘 硕《我国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外国仲裁裁决的管辖权研究:司法实践与域外经验》
王 徽《第三方资助仲裁研究——兼谈制度本土化的潜在问题与建议》徐传蕾《第三方资助对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影响》张宝成《论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程序的法律性质——以各地法院33份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 为感谢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对本届“中伦杯”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的支持,并鼓励各界人士继续关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特此评选出3项特别奖和12项鼓励奖。 拟获奖情况公示(同一奖项内以姓氏拼音为序)特别奖唐功远、谭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涉法问题和思考》吴爱民《“一带一路”战略下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之构想——以在哈尔滨设立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为视角》张峥、刘鹏《支撑商事仲裁裁决的六要素——以仲裁裁判实践为视角》鼓励奖陈剑玲《第三方资助对国际仲裁造成的若干挑战及应对》陈 挚《我国仲裁规则在制定和适用中问题与对策——以仲裁规则的基本特征为视角》崔宇清《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及其审查与认定》高文杰《仲裁保全与临时措施》李贤森《从仲裁规则对临时措施管辖权法律规定的软化处理看我国临时措施的执行问题》刘俊霞《国际投资仲裁中腐败对管辖权的影响》刘 莉《仲裁案件引用司法解释的尺度》田雨酥《从第三方资助发展浅析其在仲裁中的可适用性》夏志宏《仲裁庭应被赋予“越雷池一步”的权力——浅议为特定情形的仲裁裁决“超裁”问题松绑》王弼宇《Third-Party Funding i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 China——the World, the Good & Bad and the Future》赵 丹《我国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决定权归属之重构探析——以法院和仲裁庭决定权并存模式为前提》赵 平《“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国际仲裁》 上述拟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天(2016年9月20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组委会联系。欢迎并感谢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系人:任嘉宁 电话 010-82504808联系人:孙铧怡 电话 010-82217617 附:“中伦杯”第四届全国国际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公告 http://www.arbitrationweek.orghttp://www.law.ruc.edu.cn/article/?51123.html
中国仲裁周组委会 2016年9月20日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4444662&ver=1&signature=ONUQ6ckgIBSa-musnyy3XuqEzqJpU16ZcEYIpyko37Gd-RRB6HqqPTCmTYv2tBDt2uftXdMg-9Y-D9DIN9PlepKEr6xq6lRdTqQySIZda2Aw72QAfhnntDYlXnCRFcdhaVG4RuBsYTt-7NLzJ5-lZ-hMc9u46Jxg5Q0saEpdh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