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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有奖征集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形象标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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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07:1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9-22 08:28 编辑

为塑造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形象品牌,提升开发区文化内涵和品位,更生动形象地宣传推介开发区,让各界人士从全新的视角了解开发区、关注开发区、走进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有奖征集开发区区域形象标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主题

充分反映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展示辉煌的建设成就以及优美的投资环境,体现海港经济开发区围绕建设“沿海强区、美丽海港”的总目标,把握“依托港口、对接京津、开放创新、又好又快”的主基调,树立“凝心聚力、实干争先”的鲜明导向,实施“港口国际化、工业集群化、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四大战略,努力建设全省一流开发区、河北沿海地区重要增长极,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创作要求

(一)要主题鲜明、寓意明确、内涵丰富、简洁凝练、视觉冲击力强。

(二)要将海港开发区的主要特色特点、价值理念等内容寓于其中;要充分体现开发区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树立开发区人民凝心聚力、实干争先,全力建设“沿海强区、美丽海港”的信心和决心;要准确传达开发区独有的优势、巨大的潜力、蓬勃的朝气和战略定位、产业特征、地方文化,具有时代感与亲和力。

(三)可出现海港名称,中文、汉语拼音及其缩略方式均可。

三、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将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后确定。此次参选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入围奖5名,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奖奖励人民币200元。征集单位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获奖信息适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四、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刊出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信箱收件时间为准)。

五、著作权说明

(一)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未被任何机构应用,未参加过各种竞选活动。对于作弊、抄袭他人作品者,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选中作品著作权将归属主办单位,其商标权、著作权、发行权、专利权归属本次活动的征集方所有,作品入选后必需提交该作品的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选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六、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应具有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印刷等多条件下应用。

(二)每位作者限投1—2幅作品,完成稿应在A4纸上表现,通过邮寄或直接发送至电子信箱,电子稿存为JPG、TIF、PDF格式,并附有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三)应征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所有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作品请注明“区域形象标识”字样;投稿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管委会机关南楼525房间);邮政编码:063611;联系电话:2913340,2913367;电子信箱:tshgdqgzb@163.com。

(五)开发区区情概览等信息请登陆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tshg.gov.cn/查阅。


唐山海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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