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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关于征集兴化城市形象传播口号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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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17:4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提升兴化市城市形象,扩大兴化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征集便于传播的宣传口号。
一、主办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旅游局
二、作品要求
宣传口号要结合兴化旅游LOGO及其说明创作,能够高度概括兴化的城市特征。文字简练、易识易记、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10字左右为佳),同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200字以内)。
三、活动时间
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四、奖项设置
经初步筛选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评出宣传口号入选奖1名,给予5000元奖励,优秀奖5名,给予1000元奖励。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宣传口号每人不超过2条,每条不超过20个字(10字左右为佳)。
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4、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人:余星光,地址:江苏兴化市行政中心2号楼宣传部2417室,邮编:225700,联系电话:0523—83326282,电子邮箱:xhswmb@163.com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江苏省兴化市委宣传部
江苏省兴化市旅游局
2016年11月7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78597983&ver=1&signature=Wv9ptqzJTEWJqEy4cn9MS2pVar1KCAOJrnFXMAg0cVq3uzR0ajgbaydFGEJ45HaU9T-jGBgSSqR4KLsAJV*IyFMqZij02VF695Hnvw1iMpKV-FebLjd4Az8NE2rGrTXAyF*S4zAZQNCUC7o7JYlhuDj7AOqCOSFxQCB6rFHTY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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