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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全省三级治安防范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内保文化建设,弘扬保卫干部优良品质与优良作风,多方面反映保卫干部精神面貌,增强全省保卫干部凝聚力,辽宁省内保协会决定在全省保卫干部中开展——《内保卫士之歌》有奖征集活动。
现将此次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30 日
评选时间:2017年1月
颁奖时间:2017年2月
二、参与对象
全省保卫干部
三、征集要求
作品为歌词形式;
歌词须突出主题,突出保卫干部工作特点,反映保卫干部精神面貌,贴近现实,具有时代感;
歌词必须为原创,仿冒或抄袭后果自负;
歌词须积极正面、感情真挚、琅琅上口、易于传唱;
歌词一旦被征用,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全部无偿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四、注意事项
歌词须按照附件格式提供 word 电子文件。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
歌词电子版请发送至“内保协会邮箱”:lnnbxh@163.com。并将邮件标题标为:内保卫士之歌。
通知文件及申请表格均可登陆辽宁省内保协会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址:www.lnnbxh.cn。
五、奖项设置与颁发
共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1 名,三等奖 1 名,纪念奖若干。协会统一组织荣誉颁发及获奖人员的交流活动。获奖者将获得相应物质奖励或外出学习交流机会,具体奖励标准将与获奖结果一并公布。
入选歌词将在内保协会《蓝盾》会刊、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上刊登发布。
此次评选出的 1 等奖作品将有机会成为辽宁省内保协会会歌,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谱曲和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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