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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5000元 珠海市关于开展征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LOGO)活动的公告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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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4 08:1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关注度,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全民共创、社会共治,特向社会广泛征集珠海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应征。




  三、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应结合珠海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宗旨、原则和内涵,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等意识。




  2﹒LOGO设计简洁、大气,主题突出,色彩明快、协调,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辨识度高。充分考虑标志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LOGO设计应提供有彩色和黑白图形设计的原创作品,设计标准为分辨率300dpi以上,宽、高尺寸不低于2500像素,颜色模式为CMYK。同时,应附有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




4﹒LOGO用电子文件JPG格式投稿,投稿时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参数;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相应的LOGO设计原稿。




四、相关说明




  1﹒征集作品应确保为应征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征集作品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在评选结果公布前征集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不予退回。入围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珠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入围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珠海市食安办享有对标识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等权益。




  4﹒珠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征集途径




  应征者需要将征集作品和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htm02283323@126.com。联系电话:0756-2287191、15014921510。




  六、评选与奖励方法




征集投稿截止日期后,珠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遴选。共评选出入围作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LOGO)6幅。LOGO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来源:珠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8586591&ver=1&signature=EHVEIarkILwuZy0URzCJ3YxyvSy1KOWrlQFMbfirL9S1Q9KFPaLCobyoZW3uKYWxed8yLeV-L87*OhZyVaqerBXeaG6H5PhdFLwv5I7Lk6WvBIHnEgPDvLS9s6wcDUutfxoe6ksYEqMobrP4K*O0qIHnlSR8C5gM6tLJHeEnp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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