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观山湖区启动“城市精神”表述语和“区花、区树”征集评选活动。10月12日,区委宣传部“城市精神”表述语和“区花、区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原市社科联、市文明办、市文联、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各方专家及区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社区居民代表共16名评委,对我区“城市精神”表述语和“区花、区树”进行了评审、评选。日前,主办方在面向社会征集到的有效投稿和有效投票中抽评出入围奖等相关奖项。经区公证处公证,现将有关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城市精神”表述语获奖名单 观山湖区“城市精神”表述语入选奖名单(1名,奖金10000元)
空缺 观山湖区“城市精神”表述语入围奖(2名,奖金各2000元) 赵擎宇 (深圳市福田区) 黄火圣 (上海市普陀区) “区花、区树”征集投稿获奖名单 二等奖名单(5名,奖金各1000元) 付桂泉(江苏省苏州市) 张景明(北京市) 李京勇(湖南省长沙市) 郭显飞(江西省高安市) 徐爱霞(湖北省武汉市) 三等奖名单(10名,奖金各500元) 王泉源(湖北省仙桃市) 马春江(河南省洛阳市) 白俊(四川省成都市) 冯弘继(陕西省宝鸡市) 王永华(湖北省仙桃市) 张德亚(江苏省射阳县) 杨厚东(安徽省合肥市) 李建永(河北省石家庄) 杜红丽(河北省邯郸市) 谢惠民(河南省义马市) “请获奖者凭有效身份证、手机号码至观山湖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观山湖区北京西路8号1号写字楼26楼2606室)领奖,领取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4月28日。联系电话: 0851-84726343(刘)。 ”奖项设置及说明: 按照活动评选方案要求,“城市精神” 表述语入围奖5名,要求至少三个核心词相同,在未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入围奖调整为从“至少符合两个核心词”的投稿中抽取,名额调整为2名,各奖励2000元;入选奖1名,要求城市精神核心词全部相同,奖励1万元;入选奖投稿无人满足条件,因此该项奖项空缺。“区花、区树”评选设置一等奖1名,要求投稿内容全部答对,奖励2000元,其中参与投稿的社会各界人士无人满足条件,故该奖项空缺;二等奖、三等奖要求在投稿满足至少答对“‘区花、区树’其中一项”的条件中抽取,二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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