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为主要内容的“五城同创”工作安排部署,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五城同创”影响力,准确反映“五城同创”的内涵和精髓,进一步动员社会公众了解、关心和参与创建活动,县“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宣传标语(文明用语)。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活动,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学习、思考、创作的过程中,加深对“五城同创”的认识和理解,自觉融入“五城同创”活动,使自己成为宣传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为提升金沙城市形象和品味,扩大金沙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金沙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步伐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内容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承载“五城同创”的内涵,反映创建特点,展现金沙形象,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启发性。
2.文字简洁明快,对仗工整,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富有亲和力和感召力。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字。
3.能够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不能产生歧义。
4.每条宣传标语(文明用语)附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5.创作内容严禁抄袭。
(二)创作分类
为了标语内容符合行业特点和要求,拟分为以下几类:
1.宾馆、酒店;
2.餐馆;
3.学校(含幼儿园);
4.医院;
5.城镇街头、广场、车站、公园、河道两侧等;
6.出租车、公交车内;
7.旅游景区、景点;
8.银行、政务服务厅、企业、超市;
9.其他行业。
三、征集范围和时间
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7年5月20日止。
四、征集方式
文件标题注明“金沙县‘五城同创’宣传标语(文明用语)征集”字样,文件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或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评奖方式
(一)金沙县“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对应征作品进行筛选、评定。
(二)评选结果在电视、报纸、网站和新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三)奖项设置: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金沙县“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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