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文发[201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平遥精神”,提升平遥知名度,扩大平遥影响力,展示平遥新形象,增强全县人民对平遥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根据县委、政府安排,决定广泛开展讨论征集提炼“平遥精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平遥精神”是全县人民的精神支柱,是县域独具特质的精神品格,是人民群众长期实践的文化结晶,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是一种生活信念与人生境界的高度升华,是全县人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它代表这全县的整体形象,彰显着全县的特色风貌,引领着全县的未来发展。开展“平遥精神”讨论征集活动,目的在于打造既符合时代要求又独具平遥特色,既反映群众意愿又代表平遥形象的“平遥精神”,形成平遥文化品牌,不断提高县域“软实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平遥、建设平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提供精神动力。
二、征集要求
1、“平遥精神”主题词可采用灵活的语言表达,且字数一般控制在20字以内,对仗工整,同时附300字以上的作品构思及内涵说明。
2、各系每系至少5篇,科室每科室至少1篇,4月25日前将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邮箱,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3、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将组织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表述词,设“入围奖”10条、每条奖励300元,“采用奖”3条、每条奖励现金1000元。
4、邮箱:[url=]18634290702@163.com[/url] ,联系人:毋亚婷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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