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彰显江油城市品位,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联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油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
二、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江油市特色,体现江油质量建设的理念、价值观等。 2.内涵。以质量为主题,具有鲜明的倡导性,充分反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扩大江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字,对所提出的江油“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4.版权。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若被采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三、投稿方式
1.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2.投稿数量不限,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江油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3.纸质来稿作品请采用A4纸打印,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搞。
四、作品审定
由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文化新闻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从应征作品中遴选出50条入围作品,10条初选作品,3条作候选作品。江油市人民政府对候选作品讨论研究后确定江油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并由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方式及说明
(一)最终被采用作为江油市“城市质量精神”的参选作品作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其它2名入围候选作品作者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10名入围初选作品作者,各奖励人民币500元;50名入围作品作者各奖励50元。 (二)本公告由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油市食药工质局) 联系人:华楠 联系电话:0816-3252632 邮寄地址: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江油市食药工质局510办公室) 邮编:621700
中共江油市委宣传部 江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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