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让文明素养时时融入日常生活,让文明光芒照亮城乡各个角落,进一步集思广益,激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形成具有金寨特色的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进一步凝聚全县脱贫攻坚、加快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明金寨20条”表述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表述语影响力大、涵盖面广,体现公民日常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2、语句工整、表达精准、琅琅上口、易于传播、便于记忆,每条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含标点符号);
3、体现时代要求、富有地域特征、具有金寨特色;
4、提交条数在10条及以上有效;
5、杜绝抄袭,提交内容相同或重复的,以提交时间在前的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人员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不限。
三、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1日开展表述语征集,征集截止时间为7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8月1日开展网上投票评选,评选截止时间为8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如因工作安排评选时间后延,不再另行通知。
四、作品提交 填写《“文明金寨20条”表述语征集表》(附后),认真填报表述语至少10条以上,并将征集表命名为:“文明金寨20条”表述语征集表,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县文明办邮箱: jzxwmb@163.com。
五、作品初选 组成“文明金寨20条”评选领导小组,对征集到的表述语进行初选,确定30-40条候选对象。
六、投票评选 在文明金寨网、中国.金寨网及“文明金寨”、“养心金寨”、“金寨热线”微信公众号开通公众投票评选通道,开展“文明金寨20条”公众评选活动。
七、最终审定 “文明金寨20条”评选领导小组对网络评选结果进行审定,综合方方面面意见,确定“文明金寨20条”表述语,并在文明金寨网、中国.金寨网、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八、奖项设置 根据最终采用的表述语条数,设置一等奖1名(采用条数10条及以上),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采用条数8条及以上),各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采用条数5条及以上),各奖励500元;鼓励奖20名,各奖励印有文明创建宣传语的水杯1个。采用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相应奖项。
九、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入选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修改。
2、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所有参选稿件不予退稿。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1、“文明金寨20条”表述语征集表
2、表述语参考示例
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 金 寨 县 文 明 办 2017年7月11日 附1: “文明金寨20条”表述语征集表
附2: 表述语参考示例 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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