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3-21 22:03 编辑
凤翔县文化广电局 关于征集凤翔旅游主题口号及旅游标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凤翔旅游的知名度和旅游品牌,充分展示凤翔旅游的独特魅力,让更多的人认识凤翔、关注凤翔旅游,推动凤翔旅游业快速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凤翔旅游主题口号及旅游标识。具体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凤翔旅游主题口号、旅游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要求 (一)旅游主题口号 1、能够充分反映凤翔旅游资源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 2、口号要富有文化创意、主体鲜明、精炼易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并且符合当地群众和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 3、投稿口号需附简单的文字创意说明(1000字以内)。 (二)旅游标识(Logo) 1、充分反映凤翔旅游特色,主题突出、寓意深刻。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辨识度高,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和载体。 4、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200*2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468mm×6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 5.提供表述完整的创意文案说明。 四、投稿方式与截止日期 1、投稿邮箱:sxfxwhj@163.com 2、联系电话:0917-7215115 3、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征集结束后,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通过凤翔文化文物旅游和凤翔微报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将对选用作品(宣传口号、旅游标识)作者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六、活动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如若作品内容相同,以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因延期、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未当选投稿将不另行通知,后续请关注凤翔县文化广电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凤翔文化文物旅游”。 5、旅游标识(Logo)获奖作品须提供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3DMAX),否则,视为放弃获奖。 6、凤翔县文化广电局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不另付酬金。 7、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设计制作等有关费用自理。 8、凤翔县文化广电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特此公告
凤翔县文化广电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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