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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故事]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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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07:2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
一、赛制概述
  数字金融是指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务。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可见,数字经济是现代化经济系统中的发动机,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并由此快速驱动整个实体经济环境的转型升级。其中,通过数字技术和金融产品创新补足传统金融服务短板的数字金融可以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更可以有效地服务普惠金融主体。与此同时,数字金融也可能带来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存在发展不平衡、某些领域发展过热、金融风险累积、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不足等问题,这些同样不容忽视。
为营造积极浓郁的“数字金融法治”领域学术研究氛围、活跃学术思想、引发学术争鸣,鼓励在“数字金融法治”理论与时间相结合的而研究,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与宜信公司共同创办“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此大赛由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主办,中国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宜信公司大力支持。
二、大赛主题
  为建立数字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此次论文大赛主题以数字金融与法学理论及实践相结合为核心力求激发广大参赛者金融法律素养之发展,夯实金融法知识,着眼于金融实践,树立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之学术导向。
三、赛制规定
载体形式:本次比赛采用论文的形式。
四:征稿事项:
(一)征稿对象
  各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从事与数字金融及法律相关的研究人员,具备财经、金融、法律、技术等学术背景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稿时间
    2018年4月1日—2018年9月1日
(三)论文主题
以“数字金融法治”为主题,自拟定题目。论文应为学术论文,可参照(但不限于)或具体化以下选题:
1.    数字金融对法律(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司法实践)的挑战
2.    数字技术赋能金融的法律问题(可以以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金融服务外包、网上贷款、网上保险、网上基金、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具体应用为切入点)
3.    数字金融的风险及防范
4.    数字金融的监管研究
5.    数字金融时代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作品要求
1.稿件形式:稿件统一采用电子稿。
2.论文要求:
(1)紧扣本次大赛主题。
(2)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论据充分。
(3)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
3.格式要求:论文格式须严格遵守大赛制定的规范要求。本届格式标准请大家认真阅读附件四(“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论文格式要求)。若有规范格式不符合要求,须退回修改。
4.论文正文打印稿与电子稿中不得出现有关作者的任何个人信息(作者姓名、单位、指导老师姓名等)。
(四)报名参赛流程
  从下文下载报名表格,承诺书和论文封面。填好后连同论文正文发到“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组委会邮箱:szjrfz@163.com
联系人:李昊 邹游
联系电话:18810679321 18810138798
(五)受理交稿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日20:00
(六)奖励机制
1、大赛将评出特等奖1名,奖金8000元;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0元(具体奖项可能有所变动)。
  2、获奖的优秀论文将有机会被收入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主办,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的《金融创新法律评论》或其它出版物。
  3、获奖参赛者将受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有关数字金融课题的研究会议。
(七)附则
   1、依学术诚信与公平竞争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剽窃。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属院校。
     2、在整个评审环节中,严禁私下就竞赛内容与评审老师交流,如有违规将取消参赛资格。
     3、在校级以上论文比赛中获奖的论文按规定不具有比赛资格。
   4、在论文参与评选阶段,该论文不能投评其他刊物,直至比赛结束后方可。
五、大赛咨询电话:18810138798,18810679321, 010-58908398
主办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
战略合作伙伴:宜信
                   2018年4月1日


附件1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报名表格

姓名

性别

相片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邮箱

个人简介

前期论文获奖或发表情况简述


此次参赛论文课题简要论证


编号:        (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论文题目:
论文方向: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及联系方式:

附件2
论文编号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
参赛论文


论文题目:
论文方向:
提交日期:

附件3:
承  诺  书

我报送“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的作品题目是:
在此,我承诺:
1.本论文为本人(和合作者)独立完成之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没有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无违法,违纪,抄袭其他文章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
2. 本人(和合作者)并未向其他比赛及学术期刊、报纸(不包括校内各刊物)投送。
3.本论文引用他人成果的内容已经在文内引用处加以明确说明并已注明出处。
4. 遵守大赛各项规则,以保证比赛的公正、公平性。如因违背上述承诺而给作者自己和主办方造成纠纷和不良影响,作者愿意本人承担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接受主办方所采取的警示措施,包括书面批评,公开通报等.
                                 承诺人(签名):
                                     日期:


附件4: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格式规范

一、论文组成
论文由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绪论、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几部分构成(如有致谢部分请删去)。
(一)题目(标题)
题目长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有必要,可以另起一行设置副标题
论文题目为三号、黑体、加粗,可分一或两行居中打印。论文题目应翻译成英文。
(二)摘要
要求扼要记述论文重要内容,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控制在300字以内
摘要与题目间距一行,首行缩进四字,书写“摘要”,两字间空一字,五号、黑体,后跟冒号,接下去书写具体内容,五号、楷体_GB2312,换行后文字缩进两字
摘要部分应翻译成英文。
(三)关键词
关键词一般为3-8个
摘要内容下空一行书写“关键字”,首字与“摘要”对齐,五号、黑体,后跟冒号,书写具体词,五号楷体_GB2312。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
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
(四)目录
目录单独成页。
(五)正文
包括绪论(序言或引言)、主体和结论三部分
注释置于正文每页底部,注释序号外用圆“○”
正文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五号宋体
正文标题用法采用汉字层级标题制,第一级标题应当是“一、”,之后依次为“(一)”、“1.”、“(1)”,再之下,可以是“其一”或者“第一”等等
一级标题小三、加粗、居中,二级标题四号、加粗、左起顶格,三级标题小四、加粗、左起空两字,四级标题五号、加粗、左起空两字。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置于论文正文后,先中文后英文。按著作类、期刊类等分开。要求包括作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信息。
参考文献序号外用方括号“[]”。
(七)图表及附录(可省)
附录可表示为附录A,附录B……附录中的公式、图和表的编号分别用(A1),(A2)……系列;图A1,图A2……系列;表A1,表A2……系列。
二、论文的版面要求
(一)页面设置
采用A4纸,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系统默认设置),行距1.2倍左右,整洁清楚即可。
(二)字体
如无特殊说明,中文用宋体,外文用“Times New Roman”。
(三)页眉、页脚
页眉为“‘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页脚为页码。小五宋体
三、注释、引证及其示范体例
(一)注释的一般规则
注释采用脚注。正文中注释用阿拉伯数字外加“○”标注,上标。分页编号。
首次引用,注明责任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如在同一页并且紧接同一资料来源的上一注释,可以用“同上”代替责任者姓名、文献名等,仅标明页码。
直接引征不使用引导词,间接性的带有作者个人的概括理解的,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可使用“参见”、“例见”等。作者后“著”省略,“主编”、“编”不省略。
同一注释不得分页,必要时可对文章内容进行调整。
(二)注释规则及示例
1.一般引注规则及示例
(1)著作类
一般著作
范例: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页。
译著类
范例:[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成伦:《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8页。
文丛类菁作
范例:参见武树臣、法原:《中国法观念的萌动、萎缩与觉醒》,载《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8页。
(2)期刊类
范例:陈正云、戴欣:“略论侵犯著作权犯罪”,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3期。
(3)报纸类
范例:胡坚编译:“如此逻辑:窃不算偷?”,载《电脑报》1997年12月12日第1版。
(4)网页类
可选择的模式为:
    范例:季华:“浅论侵犯著作权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含义”,人民网2004年12月3日。
范例:姜奇平:“软件盗版‘刑事制裁论’”,http://cio.enet.com.cn/article/20021107/ 20021107221832_1.xml,最后访问时间:2004年12月3日。
2.其他注释规则及示例
(1)多个主编的情况
规则:引用著作类图书时,如果著者或编(主编)者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注释时仅注明第一著者或编(主编)背即可。其他著者或编(主编)者以“等”代之。
范例:卞建林等译:《加拿大刑事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页。
   (2)转引的情况
   转引作品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根据的作品。具体格式如下:
一般译著类
规则:原作者(或主编、编):《原著作名称》,转引自作者(或主编、编):《著作名称》,出版者及出版年份和版次,页码。
范例:[挪威]米尔格拉姆:《顺从行为研究》,载引自[挪威]约翰尼斯·安德聂斯:《刑罚与预防犯罪》,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92页。
期刊类
规则:原作者:“原文章名称”,转引自作者:“文章名”,载《期刊名》年份及期数。
范例:[日]铃木禄弥:“日本私有不动产使用关系法的修改趋向”,载引自马俊驹、梅夏英:“不动产制度与特权法的理念和立法构造”,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92页。
(三)古籍注释格式
规则:责任者与责任方式、书名、卷次、部类名及篇名、版本、页码。
常用基本典籍,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官修大型典籍,可不标注作者,如《论语》、二十四史、《资治通鉴》《陶渊明集》《全唐文》《册府元龟》《明实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有的古籍作者失传,应标注“佚名”。
原有的条目名称,用双引号表示。如:《元典章》卷十九《户部五•田宅•家财》,“过房子与庶子分家财”条。
引用古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标注版本和页码(用阿拉伯数字)。如:薛福成撰:《庸庵笔记》卷二,宣统二年上海扫叶山房石印本。
一些常用先秦典籍,一般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连接。如:《论语•学而》。
3.英文注释规则
(1)一般规则
规则: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著作名称用斜体。单页页码用p.表示,多页页码用pp.表示。
范例:Gordon S. Wood,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oublic, 1776-1789,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8, pp.23-25.
Jack P. Greene, Neogotiated Authorities:Essays in Colonial Political and Constitutional History,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94,p.3.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评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数字金融法治”论文大赛,大赛资助单位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目的在于为营造积极浓郁的“数字金融法治”领域学术研究氛围、活跃学术思想、引发学术争鸣,锻炼科研创作水平。
第二条  大赛以“求真,务实”为宗旨。
    第三条  比赛的基本方式是:参赛者以学术论文形式参加比赛,组委会邀请相应方向专家评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本次大赛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第五条  领导小组,政法院校教授组成。
第六条  组委会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比赛的具体运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修改比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并交领导小组审议。
2、负责比赛的组织、策划、宣传。
3、联系、确定专家评委会委员。
4、发送、回收参赛论文。
5、负责比赛相关问题的答疑。
6、其他应由组委会负责的事项。
第八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的开展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对论文进行匿名评议,并打分。
2、确定获奖者及优秀论文获奖者。
第二节 评审过程
第九条  组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评审申请后,应首先确定申请人及其作品达到本次大赛的基本要求,方可提交作品参加评审。参赛资格规定如下:
1、凡在征稿期结束前正式在校注册的法学院在读本科生都可参加比赛。
2、参赛论文须符合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在校级及以上论文比赛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具有参赛资格,在校级刊物上发表的非竞赛类论文具有参赛资格。
3、参赛论文必须至少有一名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本校教师作为指导老师,上交论文时需注明指导老师的姓名、院系、联系方式。
4、参赛选手可以独自参加比赛也可以与他人合作共同参赛,集体作品需注明。
第十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初评、复评,将评出大赛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具体奖项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评审阶段结束后向获得优秀论文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向获奖论文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优胜者可获得如下奖励:
1、获得与所获奖项相应的现金奖励。
2、将获奖作品择优推荐给学术刊物发表。
3、获奖的优秀论文将有机会被收入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主办《金融创新法律评论》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或其他出版物出版。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比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公示并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比赛领导小组受理投诉,若有投诉,由领导小组委托组委会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取消该作品作者获得的所有奖励。经领导小组确认情节严重的,通报校学生处及作者所在院系学生处,对作者酌情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条例解释权归大赛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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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3月,是目前唯一个高校创建的,明确以大数据法制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大数据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爱君任研究中心主任。
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的宗旨是,以大数据运用的法制为核心,以推进相关法制建设为己任,发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优势学科的力量,集高校、科研、立法、司法、政府与企业等部门及各领域法学专家、学者的智慧,打造一个相关理论探讨和法制建设的智库平台,为实现我国数据强国的法制建设贡献才智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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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任院长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爱君担任。
合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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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方老师
电话:15010711224
邮箱:sclsfy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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