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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关于征集所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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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4 06:2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扩大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形象辨识度,本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标(LOGO),现将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8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全国所有关注考古事业、具备一定平面设计能力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大专院校学生,均欢迎参加“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标(LOGO)的征集活动。
三、作品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作品应符合“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特征,突出考古元素和厚重独特的历史文化,体现新时期的考古精神。
3.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构思巧妙、简约大方,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使用。标识图案上要注明“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中英文字样。
4.作品数量不限,标识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所有应征作品需要提交纸质彩色作品文件,以A4幅面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5.除了设计图案,每件作品需配写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等。
四、作品评选: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公示等程序,确定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发布。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如作者来自著名设计团队(公司)或参与设计过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对个人和集体事迹、代表作品作简要介绍。
3.所有入围的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表权等,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和应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入围者有义务根据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将向设计人支付8000元奖金视为设计人转让作品著作权的全部报酬。设计人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6.联系人:孙晓燕。联系电话:0931-2138546。投稿单位和个人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邮编:73000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165号),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26659245@qq.com,注明“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标”征集活动。
特此公告。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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