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上虞“都市会客厅”
品牌标识和形象口号的公告
上虞地处杭州湾南岸,隶属绍兴市。“都市会客厅”是上虞依托交通区位优越、产业经济发达、会议接待功能较为完善等优势,以上海、杭州、宁波等长三角城市为目标市场的会议旅游品牌。为凝聚社会广泛共识,树立“都市会客厅”品牌鲜明形象,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虞“都市会客厅”品牌标识和形象口号。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都市会客厅”品牌标识(LOGO)。
2.“都市会客厅”形象口号。
二、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标识征集基本要求
1.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上虞“都市会客厅”的品牌特色。
2.投稿者应提供电子文稿和纸质稿件各一份。要求采用彩色图案,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600×800像素,纸质稿件彩色打印。应征作品入围后须提供CDR格式图片一份。
3.品牌标识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标识设计理念的文字释义(1000字以内)。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的,由供稿者负责。
(二)形象口号征集基本要求
1.形象口号要充分体现上虞“都市会客厅”的特色,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语词精炼、易记,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方便传播。
3.口号字数不超过12字,对口号内涵及深意进行简要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的,由供稿者负责。
五、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都市会客厅品牌标识和形象口号征集”字样。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原稿。
3.投稿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舜耕公园东大楼(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行管科)。邮编:312300 联系人:宋灵灵
六、评选方法
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结果2014年7月底前在《上虞日报》、上虞旅游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品牌标识设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2000元;优秀作品奖2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500元。
2.形象口号设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6000元;优秀作品奖2名,奖金2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300元。
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支付。
八、其他事项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邮寄中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照国家《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获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所有。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有关上虞旅游背景资料、“都市会客厅”品牌相关内容请浏览上虞旅游网:)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