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训、院标是学院重要标识和精神象征,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通过征集方案、委托设计、多轮讨论及征求意见,经学院师生投票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我院院训及院标如下。
No.1 心理学院院训 【释义】 正心:使人心归向于正,端正心性。“正”指正直、正当、合乎法度端正之意;“心”有思想、心性之意。出自《礼记: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意谓意念真诚,方能心思端正,心态中正平和,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明理:语出《宋书》:“精练明理,为一世所推。”“明”即知晓、明察;“理”即道理、事理。“明理”即通达事理,知晓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律和原理,包括心理、事理、真理、情理、道理。 笃学:出自《论语泰伯》。“笃”取专心致志、踏踏实实,坚持不懈之意。“学”就是学习、治学。学以增智,学以修身,学以济世。“笃学”就是专心好学,刻苦勤学,严谨治学。“笃学”要求为学者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力行:语出《礼记:中庸》:“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指努力从事,尽力去做,身体力行实践,脚踏实地奋斗,即学与行,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心理学院院训告诫全体师生端正学习态度,探索宇宙真理、规律,努力做到博学致新,力图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
No.2 心理学院院标 心理学院院标图形呈圆形状,以天蓝色为主,由贵州师范大学中英文字样构成的外环和由心理学院图标构成的中间主体部分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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