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有事好商量”海陵实践行稳致远、走深走实,传播协商共识,培育协商文化,扩大“有事好商量” 平台的宣传力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有事好商量”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三、征集要求1.应征作品要紧扣“有事好商量”主题,以人民为中心,以委员为主体,体现“遇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和海陵地域特色,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务实开放、双向发力”的政协协商特色,具有较强的传播力、感染力。 2.应征作品应做到设计理念新,政协特色浓,构思精巧、富有创意,内涵丰富、线条简洁、形象鲜明,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 3.应征作品应适合多种场合使用,可用于会标、展板、报刊、工作牌、席卡、信封、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
四、征集方式请将作品和应征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至电子邮箱:tzhlzxb@126.com,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形象标识(LOGO)”。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投稿结束后,区政协将成立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选出相应奖项,给予适当现金奖励,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六、其他事项1.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2.作品应以A4幅面绘制成电子图片,设计尺寸210mm×297mm, 注明标准色,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附上创意和设计理念说明(包括创作理念、设计创意、颜色搭配含义等)。提交的电子文档应包括LOGO源文件,注明LOGO比例图、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标准字体(横式、竖式)。 2.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投稿人原创,且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海陵区政协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海陵区政协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4.各界别、各镇街要积极参与,提交不少于1篇原创作品。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陵区政协办公室。
政协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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