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联合开展优秀童谣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热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童谣创作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重点围绕以下内容: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二是围绕“中国梦”,促进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三是围绕《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苏文明委[2014]3号)文件精神,以《江苏省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试行)》(详细内容链接http://www.rgwm.cn/GSGG/GSGG/5141.html)为主要内容,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友善、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敬老孝亲。
2.公益广告要围绕《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苏文明委[2014]3号)文件精神,突出基本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做起,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表现形式为宣传语、平面广告、视频动画等。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往届获奖作品不再参评。
三、参与方式
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本次优秀童谣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启事同时在《 日报》、《新民晚报·新
》、如皋文明网、如皋教育网发布。参赛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班级,年龄、参赛组别、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5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7199123,电子邮箱:jsrgwmb@163.com)。
四、评选奖励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童谣及公益广告进行评审,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从中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作品在如皋文明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向获奖作品创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央、省级优秀童谣及公益广告评选。
如皋市文明办
如皋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