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工作室品牌名称和logo征集活动开始啦!期待你的创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 19: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更好的开展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浔阳区未检工作品牌特色,浔阳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名称和LOGO。


征集内容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名称和LOGO”

02
征集时间


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15日

03
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和LOGO要体现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职责,要突出保护未成年人的主题和定位,充分反映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履行教育、感化、挽救、保护职能,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时代特征,符合浔阳区域特色。
2.品牌名称和LOGO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表述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媒体和公众场合被熟知。
3.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画册、展览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4.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04
参加方式


关注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参与征集活动,作品请附上“作者姓名+手机号码”,请投电子邮箱1849586009@qq.com,邮件主题注明:“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792-8500592。

05
奖项设置

入围作品4件,每件奖励500元
最终采纳作品1件,另行奖励1500元


06
评选办法

投稿日期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从投稿作品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4个作为备选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07
征集说明

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及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投稿,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15 11:35 , Processed in 0.536721 second(s), 3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