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湖洋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打造“名人故里、康养胜地、产业振兴、生态湖洋”品牌,大力宣传湖洋形象,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湖洋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文旅品牌名称。
01 征稿要求 (一)文旅品牌名称1.直观简易、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4至12字左右为宜;2.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湖洋旅游形象和文化特色;3.附简要设计说明;4.文旅品牌名称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
(二)旅游形象标识(LOGO)1.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纪念品、宣传品等多种用途);2.主题突出、构图新颖,可立足湖洋山水、美食、茶果等特色景观,充分展现湖洋旅游形象和文化特色;3.附简要设计说明;4.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
02 征稿时间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稿,于2021年9月18日截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03 投稿方式 (一)作品以电子版的方式投稿。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二)投稿邮箱:hyz15005071586@163.com ;电子邮件需在主题上标明“湖洋文旅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LOGO)”字样;(三)投稿确认联系人:周先生。04 奖项设置 (一)文旅品牌名称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宣传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4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05 组织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匿名评审,评选结果将在“今日湖洋”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06 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二)应征作品一经入围,著作权、版权、使用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三)所有征集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四)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湖洋镇党委、政府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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