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聂镇隶属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于2020年6月1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喇嘛垭乡、章纳乡,设立格聂镇,以原喇嘛垭乡和原章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格聂镇的行政区域,格聂镇人民政府驻银达村1组91号。 格聂镇境内拥有格聂神山群峰、格聂之眼等多处奇特自然景观。同时也是网红藏族“甜野”男孩丁真珍珠的家乡。
征集内容 格聂镇形象标识(Logo) 2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格聂镇委员会
格聂镇人民政府
3 设计原则 (一)作品要以格聂神山群峰、格聂之眼、格聂莲花地形图为设计元素,结合格聂镇文化旅游特色内涵,打造体现格聂文化旅游和底蕴的形象标识。
(二)LOGO设计作品要色彩和谐、构思新颖、创意鲜明、造型美观、内涵丰富、简洁大方,具有较鲜明的形象特征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格聂镇风土人情文化。
(三)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行业规范要求。 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杜绝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侵权行为。如存在涉嫌抄袭和模仿等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一切不良的影响由投稿人承担全部责任,格聂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格聂镇形象造成损失的,由投稿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取消投稿者的参加活动资格,并追回已经发放的奖金。 4 征集要求及奖励设置 (一)稿件格式 设计图稿格式为JPG、PNG、PSD等,同时需注明图样尺寸、标准色、专用字体等。创意说明500字左右,说明设计理念、本作品蕴含的意义等。 形象标识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投稿作品应包括设计图稿和创意说明两部分:一是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包含两套),其中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psd格式等源文件。二是形象标识作品另附一份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阐述说明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蕴含的意义等。
(二)投稿方式 投稿人需于2022年5月1日前将作品及相关信息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32892262@qq.com,联系人:王杏丰,18244464149。
(三)奖励设置 格聂镇形象标识(Logo)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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