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儿童医院)面向该院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有奖征集院训、院徽、院旗。院训、院徽、院旗各设入选奖一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颁发证书。 一、 征集时间 自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24时止,逾期不受理(以投寄电子邮件日期为准)。凡在征集活动截止后1个月内(2021年10月28日24时后)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作品。 二、征集要求 (一)院训要求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体现医院的医疗特色、功能定位,彰显医院历史底蕴和文化积累,体现医院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以期成为全院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2、字数以6一10字为宜,语言精练,易懂易记,寓意恰当,立意高远、融汇地域特色、传统文化和现代思想,融合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3、 附院训整体内涵、单元词详细说明或释义。 (1) 院徽、院旗要求 1、 主题明确。融汇艺术特色、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医疗行业特点和时代特征,寓意深刻,能充分彰显医院办院理念以及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2、 创意新颖。造型简洁流畅、便于识别和记忆,色彩搭配大方,视觉效果明显。 3、 通用性强。适合放大和缩小,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色彩,色值标示要准确。 4、 实用性强。适用于与本院有关的旗帜、标识牌、公告牌、印刷品、服装、胸牌、车辆等载体使用,方便悬挂或镶嵌。 5、 附图案作品和创意阐述,说明图案的寓意。 三、投稿方式 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儿童医院)院训或院徽或院旗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2) 提交的电子文件须署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3) 提交扫描件(JPG或PDF格式)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儿童医院)院训院徽院旗应征报名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儿童医院)院训院徽院旗应征承诺书》。 四、 评选及奖励 医院将于2021年10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1) 设院训入选奖一名,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颁发证书。 (2) 设院徽入选奖一名,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颁发证书。 (3) 设院旗入选奖一名,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颁发证书。 (3) 获入选奖的作者将载入医院发展史册。 (4) 所有征集作品将汇编成册,所有投稿者均获纪念品一份。 五、相关声明 (1) 参评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个人承担责任。 (2) 作品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 凡获奖作品,从发放奖金之日起,医院即享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解释权,作者不得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并不得再向医院索取任何报酬。 (4) 提交作品的所有应征者将被视为无条件接受本稿件的各项条件和要求。为方便作者创作,征集期间内可到医院现场参观体验,并获取有关资料(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微信公众号:宁夏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联系人:张女士0951一7819561)。 (5) 以上未尽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儿童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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