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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文旅系统主题歌曲的公告(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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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7 12:5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文旅新形象、提炼文旅新内涵、凝聚文旅新精神,推动青州文旅事业再上新台阶,助力千年古城新崛起,结合潍坊市文旅局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青州文旅系统主题歌曲(局歌)征集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歌曲展现青州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向上、砥砺奋进的品格意志和奔竞不息、勇立潮头的时代风貌,激发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再创辉煌的豪情;展示我市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旅游环境、浓厚的人文气息、和谐的文明风尚,向广大群众展现青州文旅的独特魅力,提高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大家积极参与生态、活力、精致、富裕的现代化美丽青州建设,为千年古城新崛起提供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 征集单位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四 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团体单位及个人参加投稿。
五 征集要求
1、作品自行命名。
2、投稿作品可为完整作品,也可是词配曲电子文档,完整作品同时报送音频或MV。
3、词作要求:展现青州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风貌,突出时代精神,赋予地方特色,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词句生动。曲作要求:充满活力、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曲调优美、体裁不限,歌曲长度不超过6分钟。
4、词曲创作应符合“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要求,坚持原创,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投稿者自负。
5、歌曲风格和形式不限,独唱、合唱(加领唱)、重唱等形式均可。
六 评选奖励
采取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形式进行评比。主办方负责将入围作品词曲在网络上展示,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最终确定1首歌曲作为文旅系统主题歌曲(局歌)。
(一)完整作品(含词、曲、伴奏成品):给予最终确定的完整局歌作品10000元奖励(含税)和证书。
(二)词曲作品(含词、曲):给予最终确定的词曲作品3000元奖励和证书。
(三)对其他未中选但入围作品,主办方将颁发证书。
七 投稿方式
作品注明“青州文旅系统主题歌曲征集”字样,并附词曲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简要创作说明发至1666911390@qq.com
八 其他事项
(一)投稿词曲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产生任何纠纷、经济损失,由投稿人或投稿单位承担责任。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入围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作品展示投票阶段,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刷票,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退稿,请自留作品底稿。投稿人应认真阅读征集要求和说明,一经投稿,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和说明。
(五)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6-3222747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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