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全县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禄劝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工作,营造全民关注、全部参与、全面创建的浓厚氛围,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禄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主题及创建标识(LOGO),具体事项如下:
01
征集内容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标识(LOGO)。
02
征集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聚焦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时代民族关系,充分展现禄劝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刻讲述禄劝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团结进步故事。
03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04
设计要求
(一)创建主题方面
必须用国家通用的标准汉字表达,主题鲜明、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具有感染力、亲和力和传播力,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便于宣传和推广,充分体现禄劝文化底蕴和地域特征,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
(二)创建标识(LOGO)方面
1.突出主题主线:应征作品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文化习俗禁忌。
2.彰显时代特征:应征作品要重点展示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创美好家园和幸福生活的时代气息。
3.体现禄劝特色:应征作品要注重体现全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悠久历史和人文特色,巧妙融入禄劝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元素,讲好禄劝民族团结故事,展示禄劝民族团结进步风采。
4.兼顾艺术性群众性:主题标识设计要兼顾形象新颖性和大众亲和力,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突出视觉张力和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05
作品要求及投稿方式
创建标识(LOGO)参赛作品精度不低于300dpi,CMYK模式,储存格式为TIF或JPG,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所有投稿作品需附不超过300字的创意构思说明(包括:创建思路、设计理念等),所有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压缩包内,请务必在稿件末尾处附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邮箱lqxwtzbbgs@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单位+投稿类型(主题或LOGO)”,联系方式:禄劝县东山路1号县级机关办公楼五楼统战部办公室(邮编651500),联系人:张小晨;电话:0871-68999058。
06
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有效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并从中选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标识(LOGO)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500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主题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元;创建主题和创建标识(LOGO)同一人创作的可累计计酬。
07
参加征集须知
(一)全国各地有意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均可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并投送作品,作品数量不限,且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所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他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征集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入选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同时,主办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另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稿费。
(五)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六)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不予退还;若出现雷同作品,以最先投稿者为准,投稿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七)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size=14.6667px] 2023年2月15日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pY8dQAwv_0PgiaNblzao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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