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永定一中”)创办于1913年,原为“永定县立初级中学”、“福建省立永定高级中学”。1955年,学校正式定名为“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2023年,适逢永定一中110周年校庆,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围 永定一中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歌词主题鲜明、立意高远,能够体现永定一中“勤、严、实、勇”的优良校风,彰显新时代“办师生成长幸福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展现永定一中学生“特别有思想、特别守规则、特别肯努力”的精神风貌。 2.歌词应简洁凝练、语言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篇幅以不超过100字为宜。 3.曲谱应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节奏明快、催人奋进,富有激情和感染力。 4.可单独提交歌词或曲谱,曲谱可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交;亦可词曲兼作,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5.投稿作品可以是个人创作,也可以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须注明团队名称,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 6.投稿作品须包含作品名称、正文及释文三部分。释文部分应对作品主题、创作意图及背景等作简要说明。 7.投稿作品应当为原创、且未曾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投稿人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涉及侵权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负责。 四、遴选及奖励 1.学校成立校歌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出优秀作品予以奖励。 2.以作品为单位进行评审,歌词和曲谱各设立三个奖励等级: (1)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3)三等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 3.荣誉证书和奖金均以作品为单位进行核发。 五、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投稿人(及其创作团队)同意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无偿归永定一中所有,在评奖结束后永定一中有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或使用的权利。 3.作品获奖不作为校歌当然采用依据。 4.获奖作品的作者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由作者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分配所涉的相关争议与永定一中无关。 5.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永定一中所有。 六、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永定一中校歌征集作品信息表》(以下简称《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作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交: 1.信函方式:将《作品信息表》投送到以下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龙岗巷23号(邮编:364100),收件人:永定一中党委办,电话:18020629163。 2.网络方式:将《作品信息表》电子稿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fjydyzdb@163.com;邮件主题为:永定一中校歌征集+姓名+电话; 3.面投方式:校内师生可以将《作品信息表》直接交至永定一中党委办公室温老师处。电话:18020629163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老师:13859575385 温老师:18020629163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龙岗巷23号永定一中党委办(邮编364100)
永定一中11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日 附件1:永定一中校歌征集启事 附件2:永定一中校歌征集作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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