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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征集达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创建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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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4 14:2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面创建的浓厚氛围,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达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创建标识(logo)。
一、征集范围及时间
征集范围:面向社会
征集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达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创建标识(logo)。
三、创作原则
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围绕“建设美丽幸福西藏 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主题,融入达孜区的地方文化、风土人情、乡情故事、民俗习惯等元素,展现达孜区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风貌。
三、征集要求
1.设计作品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体现达孜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悠久历史和人文特色。
2.设计作品应形式端正庄重、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大众理解和接受,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3.设计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作品应适用于多种场景,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四、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所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影响民族团结的内容、言论。
3.作品一经入围,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达孜区“强团结”行动专班所有,专班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吸纳其作品的部分元素,同时,设计者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用途。
4.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
五、作品评选与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网络投票+线下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并进行公示。
1.评选方式:通过“e讯达孜”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出6个提名作品,主办方将邀请达孜区民族团结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对提名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1个采纳作品。
2.结果应用:为防止恶意拉票、恶意刷票等问题发生,网络评选占提名作品权重40%、评审占提名作品权重60%。
3.公示时间及方式:征集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e讯达孜”“达孜统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4.奖项及金额设置:设采纳奖1名,奖金2000元,提名奖5名,奖金200元。
六、参与方式
1.投稿材料:请投稿作者提交投稿登记表、作品图片(JPG格式)、原创作品承诺书、作品设计理念简介等。
2.报送方式:
线上:请作者将投稿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直接发送至达孜区“强团结”行动专班办公室邮箱号dzqwcjb@163.com。压缩包要求以“创建LOGO征集活动”字样+作品标题+单位(公司或个人姓名)的形式报送。
线下: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投稿材料。请寄送至达孜区德庆镇德庆路16号达孜区人民政府院内三号楼303室,联系人:达孜区“强团结”行动专班办公室(电话0891-6142116)。


附件:1.原创作品承诺书




2.达孜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LOGO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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