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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征集院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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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2 06:1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征集宗旨
  院歌是检察院内在精神、检察工作理念、检察文化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此次院歌征集活动的主题为“党建领航新成效歌声嘹亮显担当”,通过征集院歌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展示检察人员风采,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归属感,树立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二、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院歌内容应积极向上,兼具新时代法治工作内涵和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检察人员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
  3、可单独提交歌词、也可提交词曲,词曲创作需提供音频小样,并同时提交创作说明。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作,严禁抄袭,并署上作者真实姓名。
  4、应征歌词标题自拟,歌词篇幅不宜过长,总字数以不超过500字为宜。
  三、征集办法及截止日期
  征集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5日。
  征集方式: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政治部邮箱:sjcy2023@163.com,并在稿件最后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联系方式、个人简介。
  邮件主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姓名”。
  联系人:蔡青关立韵电话:0477-8524042
  四、评选及奖励方法
  本次“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在“鄂尔多斯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由社会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院歌。
  本次征集拟进行有偿征集。被确定为选用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给予3000元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来稿须署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姓名”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size=14.6667px]  3.被确定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3nNDKWG8wbo7Jh6WXkD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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