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农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现面向全网征集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主题歌曲,力图打造属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歌曲品牌和歌曲文化,用音乐的方式讲好农服故事、沃土情怀,切实提升农服产业美誉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一首歌感染无数农服人深耕的信念,一段曲谱写出农服产业焕发出的精神乐章。新时代的农服人歌以咏志,奋斗的农服人无畏风雨,农服之声主题歌曲征集,将深度描绘农服产业的蓬勃朝气,诠释农服人领航现代农业发展之音,唱响祖国土地上盛开的时代之声。
二、工作组织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成立“歌唱农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农服宣推中心。
三、征集范围和时间
“歌唱农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歌曲面向全国广泛征集。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
四、征集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2)以农服人、农服事、农服产业为创作素材,切合“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提高人们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和理解。
(3)注重反映农服优秀成绩,表达三农心声,突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展示农服人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力量,用音乐的方式讲好农服故事。
(4)作品具有时代审美特征,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歌曲名字自拟,歌词清晰,作品时长2至6分钟。暂不接受无歌词作品或缺少一定编曲的作品如清唱、纯音乐。
(5)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参赛时需注明主要成员的姓名。
五、作品权属
(一)作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作品,应对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再改编作品,需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授权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其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汇编展示等。
(三)综合评审结果公布时,获奖作者与组委会办公室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并领取奖金。获奖作者将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并将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人身权授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行使。如组委会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积极配合修改完善。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主办方对获奖作品的正常使用。
六、作品评选
(1)作品大众评选投票占总分的30%、专家综合评审打分占总分的70%,2轮评选。
大众评审(网络投票:开展大众评审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平台将在网络投票工作启动前公布)。专家综合评审:在全国范围内邀请知名专家,对征集作品实行“盲评”,评分结合大众评分计票评奖。
(2)综合评审指标
歌曲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的契合度;歌曲的原创性和传播性;歌曲的表达力和情感传递;歌曲的曲调和编曲水平等专业内容主导评审得分。
七、奖项设置
评审结果将于2024年4月1日在官方网站农视网(www.ntv.cn)公布,并通过邮件通知获奖者;全平台矩阵号公众号发布。
(1)“歌唱农服”金麦奖:1名。获得奖项及成果应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活动现场颁发奖金8000元;邀请有影响力、且适合歌曲风格的知名歌手演唱并制作MV,通过各种平台进行推广;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重大化活动及形象宣传推广,参加农业农村部重要文艺奖项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宣传机会。
(2)“歌唱农服”优秀作品奖:3名。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重大化活动及形象宣传推广,参加农业农村部重要文艺奖项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宣传机会。
以上奖项和名额视征集作品质量评定,允许奖项空缺或减少名额,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参赛方式
参赛者需要将作品(音频文件和歌词)音频文件格式要求为MP3或WAV,歌词请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附上联系方式。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题歌曲征集大赛参赛作品”。
联系人:尹纯菊
征集邮箱:ntvvip@163.com
[size=14.6667px] 联系电话:010-82101813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m0ANOAjVSEaMF2D5-5CG4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