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展示修文良好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人文禀赋,充分体现“心学圣地·秀美修文”这一旅游定位,培育修文旅游形象,提升修文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修文旅游LOGO标识。
一、征集时间: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从事或爱好LOGO设计创意的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设计规范: 1. LOGO设计需融合修文旅游特色,具有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内容健康向上、构思新颖,端庄大方、寓意深刻,造型简洁、稳重、重点突出,易于识别,标志性强,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象征意义,试用于各种场合。 2. LOGO作品用彩色图案设计,需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应具备LOGO图案设计的技术要求,LOGO可以是文字、字母、图形等一种或多种组合,色彩美观和谐。 3. 参赛作品附LOGO设计创意简介(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 四、应征方案提交要求: 1. LOGO设计方案包括创作说明和设计图稿两部分内容。创作说明包括:LOGO名称,创作理念即作者创意说明,旨在阐述作品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具体含义等,创作者个人信息(含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身份资料以及个人创作简历等)。创作说明文字控制在500字以内。 2. 标识设计图稿需呈现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效果。 3. 设计方案需递交电子版和打印版格式。打印通用A4规格纸张。电子版以“修文旅游LOGO+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4. 彩色原稿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标识应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品等的印刷。 五、评选办法初选: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初选部分优秀作品。 复选:组织入围作品答辩,成立修文县旅游LOGO征集评委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由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负责公布投票结果和各类奖项结果。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有权对终选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标识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奖励办法:本次征集工作不设入围奖,只设置中标奖1名,奖金20000.00元。 七、版权声明: 1. 设计LOGO应为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原创,此前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发表或使用应征作品。 2. 应征LOGO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或侵权事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 设计LOGO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所有。 4. 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设计LOGO将不再返还给设计者,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5. 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期间,所有作品不得泄露他人,否则将不予采用,对已获得奖金者则追回奖金。 6. 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7. 本次征集LOGO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 八、征稿时间、投稿方法及联系方式: 1.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修文县旅游LOGO征集评选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作品创作理念及主要成果。 2. 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 纸制应征稿件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修文县旅游LOGO征集"字样。 4.电子稿件请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 文件名请注“作者姓名+修文旅游LOGO”或“作者姓名+修文旅游LOGO”。 联系人:陈孟山,联系电话:0851-2323948,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旅游科,邮政编码:5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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