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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征集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LOGO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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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5 06:5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塑造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品牌体系,提高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的辨识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LOGO。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LOGO设计图稿和文字说明。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二)征集对象: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同一团体或个人投稿方案不超过2个。
  三、征集组织
  本次征集活动由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鲜明、功能定位突出。沈阳市科创街区(园区)是以城市街区、园区为单元,以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功能,高度集聚创新型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孵化载体、科技金融平台、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具备完善的生活服务、共享空间、公共交通等城市配套,形成创新创业氛围浓厚、产业高度汇聚的载体空间。
  (二)作品须使用电脑绘图软件制作,注明各部分颜色,以图片格式(JPEG格式)提交。色彩模式RGB,规格A4大小,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须附设计说明,阐释LOGO创意基础、设计理念和内涵(300字以内)。获奖的LOGO设计作品,须提供各场景下的效果图和源文件。
  (三)参投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四)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作者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五)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可接受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五、提交方式
  投稿作品请用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LOGO设计征集+投稿人姓名(第一作者姓名)”,邮件主题填写为“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LOGO征集”。另请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六、评选办法
  由沈阳市科学技术局邀请有关专家及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在投稿作品中最终择优确定1件作品予以采用,分别设置入选奖1个、入围奖5个,入选奖奖励3000元,入围奖奖励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作品获奖情况将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公布。  
  https://mp.weixin.qq.com/s/aOhcX9dU3tIF5dn1C7R7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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