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中国梦·我的梦”原创歌曲小品火热征集中
发布时间:2014-04-10 17:18:33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李亚蕾
我区“中国梦·我的梦”文艺创作活动拉开帷幕。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处获悉,截至昨日,我区已有多名作词、作曲、编剧等创作人员与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处签订了创作意向协议。
今年我区掀起了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创作热潮,自治区文化厅已将今年设立为“中国梦”文艺创作年,旨在通过生动鲜活的人物和故事,以不同视角阐释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等不同层面内容,为我区广大文艺创作者提供施展才华的契机和舞台。
据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处负责人介绍,他们日前已向区直专业艺术团、七地(市)文化局等下发征集“中国梦·我的梦”原创歌曲、小品的通知。截至昨日下午4时,歌曲方面已有27名作词、作曲人员签订创作意向协议,小品(小戏)方面也有9人签订创作意向协议。
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有申报意向的个人或团体可将歌曲小样、小品剧本交至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处,或发至艺术处的邮箱 xizangyishuchu@163.com,发邮件时需注明个人简要信息及联系方式。据悉,此次创作征集活动有区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自治区文联、西藏大学、西藏军区政治部文工团、武警西藏总队文工团、六地一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及文艺爱好人士等各方力量参与。
该负责人说,所征集作品要求围绕“中国梦”主题,弘扬主流价值观,传递正能量,除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外,还需突出民族特色和区域特点,“小品要感人、诙谐,歌曲要优美动听,且需易学、易唱、易传。”
参加征集活动的歌曲作品小样交由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将获自治区文化厅3000元的资助,每位创作者申报不超过两首作品。自治区文化厅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作品再次进行区内“中国梦”展演活动的入围评审,经专家评审入围的歌曲作品将获自治区文化厅5000元奖励。入围作品将被推荐至国家级“中国梦”展演活动,入选国家级展演活动的歌曲将再获自治区文化厅15000元奖励。小品(小戏)作品的剧本通过自治区文化厅艺术处组织专家初审后,将获自治区文化厅3000元奖励,自治区文化厅将组织专业演员进行排练,并参加区内“中国梦”展演活动,入选区内展演活动的作品将获自治区文化厅10000元奖励,入选作品同样会被推荐至国家级“中国梦”展演活动,入选国家级展演活动的小品(小戏)将再获自治区文化厅150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