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龙胡萝卜Logo标识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符合化龙胡萝卜文化艺术节主题特征。图案设计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创新性,色彩简洁明快,在放大、缩小等不同情形下,图案视觉效果皆佳。
2、作品设计应通过电脑制作,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应征作品请提交JPG格式电子图稿,同时附WORD格式创意说明(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文字说明要清晰。
4、活动通过山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小记者团发布征集启事,广泛宣传,并收集汇总参评作品。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中标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1000元。
(2)化龙胡萝卜宣传广告用语征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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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字短小精悍、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和传诵;新颖、有创意、有感染力。
2、广告语中最好含有与“化龙胡萝卜”关联的词语。
3、广告语字数20字以内,便于传达,作品须要附文字说明。
4、活动通过山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小记者团发布征集启事,广泛宣传,并收集汇总参评作品。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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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龙胡萝卜风采摄影展征集要求
1、报送参赛的摄影作品,必须是拍摄于寿光市化龙镇行政区划范围以内。
2、必须是彩色、纪实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摄影作品,建议使用RAW格式拍摄。
3、报送参赛的摄影作品,一律制作成纸质照片。3:2标准画幅的10英寸;方画幅的边长8英寸;异形画幅的短边8英寸,长边不限;组照8-10英寸,每组4-6幅,用胶带按顺序粘贴,一组按一件作品对待。
4、评选后获奖的摄影作品,按通知要求报送原始电子文件(JPEG格式直接拍摄的照片文件,或者RAW格式拍摄转换为JPEG格式的原文件,文件量一般不小于5MB)。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报送的,视为放弃获奖资格,将不予发放奖金。
5、活动通过山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小记者团发布征集启事,广泛宣传,并收集汇总参评作品。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五、其他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不能侵犯任何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一经入围,其著作权即归属主办方所有。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评选小组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录用和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参加投稿的方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4、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办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六、投稿方式
1、电子文稿(以标准word文档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lishuai2014_sdtv@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龙镇胡萝卜文化艺术节”字样。书面文稿(以标准A4纸打印稿件为准)邮寄至山东省寿光市公路局5F山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小记者团收,咨询电话:0536-5262517。
2、投稿人务必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