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教育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盐教育事业突飞猛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今年3月,我县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教职工和教育工作者的凝聚力、向心力,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为海盐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广大师生、教育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征集和评选“海盐教育精神”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育精神是教育工作者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也是展示教育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组织广大师生、教育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总结、提炼“海盐教育精神”,展示海盐教育形象、彰显海盐教育特色、引领海盐教育事业发展,凝聚教育系统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强化对海盐教育事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县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参加对象 全县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社会热心人士。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或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四、内容要求 (一)表达语要凸显海盐教育特色,准确把握教育内涵、教育定位和发展方向,要结合海盐教育实际,充分展示海盐教育人的精神面貌和海盐教育的时代气息。 (二)表述语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通俗易懂、意境高远、短小精悍、言简意赅,便于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三)对所拟出的“海盐教育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五、投稿方式 (一)各学校(单位)提供3条以上的“海盐教育精神”表述语,教师、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个人投稿的,每人可报1至2条。 (二)各学校(单位)投稿以电子稿形式于5月30日前上交综合办盛李萍老师处。 (三)教师、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个人投稿的可将纸质文稿邮寄至:武原街道绮园路62号海盐县教育局综合办(信封须注明“海盐教育精神应征稿件”字样),邮政编码:314300;联系人:盛李萍;联系电话:(0573)86029173。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hyjfjd@126.com ;或通过海盐教育网“海盐教育精神”征集系统投稿。 六、奖励设置 海盐县教育局将邀请有关领导及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并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相关说明 (一)表述语必须是作者原创,并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教育精神,且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由投稿人全部承担。 (二)所有来稿请写明投稿人身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负。 (三)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入选作品著作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提炼、浓缩和修改。 (四)欢迎所有热爱关心海盐教育发展的各界人士登陆海盐教育网了解海盐教育的有关情况, 附件:“海盐教育精神”表述语参评表 海盐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4日
抄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督导组,田林华部长。
海盐县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 “海盐教育精神”表述语参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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