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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征集中南大学法学院院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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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23:4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南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93年。当年,中南工业大学创建法律系,并正式开设经济法本科专业。2000年,原中南工业大学与原湖南医科大学、原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大学。按照建设“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要求, 2002年5月,学校邀请著名法学家漆多俊教授来到岳麓山下组建法学院。从此中南大学法学教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2012年和2013年,中南大学法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立项数均跻身全国前10强,高水平学术论文数量均位居全国前20强,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所获项目数位列全国前五强。

院徽象征着一个学院的文化内涵与精神核心。为进一步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展现我院的治学精神,倡导卓越法律人才建设的理念,我院决定向社会各界征集中南大学法学院徽标,增强我院师生的凝聚力。


一、作品征集安排:


    1、作品征集:11月15日~12月20日


    2、遴选阶段:12月20日~12月30日


    3、遴选结果公布:12月30日前,于中南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院徽遴选结果。


二、设计要求

1、突出中南大学法学院的文化内涵、专业特色 ,具有亲和力。

    2、有创意,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应提供电子稿件,其中PSD格式文件一份,JPG格式文件一份。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个人信息,包括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

    5、投稿邮箱:zndxfxy@foxmail.com


四、评选方式

    1、由中南大学法学院院徽标识设计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方案。

    2、在初审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设计方案进行复审,同时在本站上进行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如在法学院官方网站上设立投票点,在法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微博上建立投票点等),由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最终方案。

3、在中南大学法学院网站将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500元。


六、注意事项

1、被中南大学法学院选定的院徽标识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中南大学法学院所有。

2、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法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605号中南大学南校区法学院

邮编:410012

网址: http://law.csu.edu.cn/

电话:0731-88660215

传真:0731-886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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