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说的语言与故事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9万

帖子

2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4320

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优秀版主宣传达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4:2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说的语言与故事 小说的语言与故事(这里只讲小说,不论散文与诗歌诸类体裁),应该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打个比喻,就是一张纸币的两面。单取下一面(事实上我们也取不下来),


小说的语言与故事
  小说的语言与故事(这里只讲小说,不论散文与诗歌诸类体裁),应该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打个比喻,就是一张纸币的两面。单取下一面(事实上我们也取不下来),就不能去市场上消费。有网友说“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怎么办?”——这个说法不能成立。必须“得兼”!语言与故事总是捆在一起的。如果语言没有弄好,这个小说就失败了一半;如果故事不好,语言的意义无从谈起。对么?
  注意两个概念:
  故事。小说的故事,就是小说的故事。不是散文里的故事,也不是叙事诗里的故事,也不是报告文学里的故事,也不是“故事会”里的故事(声明一下,这里没有“小说故事为大”的意思,只是依体裁而论)。小说里的故事,只能是小说里的故事。我们常常说,要有“小说感觉”,就是对小说故事的感觉。打个比方,诗人走过一条街,或许能写出一首诗,这是什么?这就是有诗歌的感觉。散文家登上一座山,就能写出一篇散文,这是什么,这就是有散文的感觉。小说家呢?走过一条街,或者登上一座山,能写出一篇小说来,这就是小说的感觉。对么?
  语言。小说的语言,就是小说的语言。不是散文的语言,也不是诗歌的语言,也不是“故事会”的语言。注意,你可以用散文的语言写小说,也可以用诗歌的语言或者政论或者其它什么语言写小说,注意!你是“变化”,你是“引进”。变化之后要得体,引进之后要消化。才能弄成“你自己的小说语言”。对么?
  故事是附着在语言上的。语言是承载故事的。说得再坚决一些,两者是手心手背的关系。二者结合在一起的小说,才好看!小说么,首先就是要好看!故事与语言都要好看!不好看那还叫小说嘛?屠格涅夫、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曹雪芹、金庸、古龙等等,对了,还有张恨水(当年总被一些所谓的纯文学作家批评指责,现在张先生的东西还是有人读。有分教:评者身与名俱灭,今人仍读张恨水)。哪个写出来的东西不好看?别拿什么“现代派”、“探索”糊弄读者!读者不买账!
  近些年来,小说的底线,即一些类似“一加一等于二”的基本东西都被搞乱了。或者说,被一些装神弄鬼的大师们搞乱了。或许他们写不出故事了,就开始“创新”!是创新吗?很可疑!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纯文学”“通俗文学”之分。何为纯?何为俗?这种吊诡的说法儿就是那些故作高深的家伙们用来混淆视听的,以此水落石出的伪概念,借以抬高他们的身价。这种说法儿不是什么新曲儿?五四时期的周作人刘半农等人就是这么唱过。他们最初是看不起小说的,只是也经不住〈红楼梦〉的诱惑,才把这本书另当别论的。
  我们常常从刊物上读到一些小说,已经远离了小说的应有之义。谈歌再说一句招人不爱听的话,除去一些大师诚心捣乱,还有一些刊物杂志的编辑助纣为虐。一些编辑不懂写小说。“大师”瞎写,编辑瞎编。古今中外,小说的编辑多是小说家担纲。而我们现在面临的编辑呢,有多少是写过小说的呢?他们编出来的小说,能好看吗?误把冬瓜当西瓜卖的事情还少吗?现在还流行一句非常“脑残”的话,一些“大师作家”声明,他们不是给读者当作家,而是给作家当作家的作家。听着拗口吗?他们就是扯蛋!就是装X!年轻的作家们,千万别让他们带到沟里去!前几年,谈歌就跟这些总是不着调的家伙抬杠:你们别给我天天扯什么“博尔赫斯”或者“卡夫卡”,你们这是跳大神。有本事你们去读原版(英文或者法文或者德文种种)。你们读了几本翻译过来的东西(翻译得好不好还另说呢),你们就开始乱扯?那翻译家是东北人或者是南京人,你们充其量也是读了“东北的博尔赫斯”或者“南京的卡夫卡”。换句话说,你们如果只读过白话本的〈史记〉,你们算是读过〈史记〉吗?你们算是知道司马迁了?这不是雷人嘛!扯远了,打住!
  说到底,小说就是一种通俗读物。从古至今都是这样。小说不是哲学,也不是什么宗旨宏大高远的“天书”。中国小说的大义,即“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指得就是故事与语言的两面。这是小说最基本的,这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硬道理。不如此,不好看!现在的文学杂志被读者抛弃,除去电视网络的影响,很大的一个问题,即小说越来越不好看了。不好看了谁还看呢?读者不闪开才怪呢。
  就说这些,不知道说到点儿上没有?网友不吝批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15 13:32 , Processed in 0.493137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