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标识(LOGO)有奖征集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6712

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11:1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公告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贴切和易记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和广大学子、网络从业者宣传的青网协的丰富内涵。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三明市委 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

媒体宣传:三明本地的知名网站、会员企业网站、大专院校网站与微媒体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标识作品征集——将通过各个媒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标识;(11月24日至12月12日)

第二阶段:确定标识入围作品——聘请专家、会员单位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标识作品10件;(12月12日至12月15日)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并颁奖、公示——将通过各个媒体向社会公示,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而后按照网络投票、专家与会员单位现场投票各占50%权重的方式,得票最多者确定为最终采纳的作品,为最终获奖者颁发奖金,为得票排名在前6名的入围者颁发纪念奖品或奖金,并在共青团三明市委网站(www.smgqt.com)上进行公告,同步建立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的专题网页。(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四、活动要求

1、标识设计要求

以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的业务范围,结合三明的人文历史与青少年的工作特点,反映三明市青少年的热情、开发与积极向上,依托网络行业,传递正能量。要求作品主体鲜明,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作品可以由汉字、字母、图案单独构成或联合组成,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logo,易于记忆,没有歧义。

2、标识格式要求

保存为psd格式,画布像素不低于800*800,分辨率不低于500,LOGO形状无限制,并另存为jpg或png格式。

3、投递稿件要求

(1)投稿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

邮寄:交稿时间以邮戳为准;

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网站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23:59。

(2)投稿材料包括:标识(LOGO)、《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见附件)。

邮寄:投递纸质版材料;

电子邮件:投递jpg或png格式标识和报名表的压缩包,并命名为“投稿:姓名: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标识(LOGO)”;

网站在线提交:以jpg或png格式提交,并将《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3)未交《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的视为自动弃权。投稿人须完整保留标示设计的psd格式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设计稿的标识电子档上不得出现同时出现投稿人信息(指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毛延龙 唐佳倩

电子邮箱:smtsw2002@sina.com

联系电话:0598-8225347

五、奖项设置

1.采纳奖1名,1000元现金

2.纪念奖(入围前6名),300元现金或等价奖品

六、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2、最终采纳的作品使用权、注册权、修改权和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未采纳作品,投稿人可自行处理。

3、所有投稿人提供的设计作品应该为原创,LOGO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为第一次发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4、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声明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三明市委 三明市青少年网络协会

2014年11月24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24 05:23 , Processed in 0.440104 second(s), 3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