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内江力量”,展示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内江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内江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内江城市精神”表述语要坚持“植根历史、立足现实、紧跟时代、引领未来”的原则,力求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内江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内江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内江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3.表述语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16字以内,同时需附内涵释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 三、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可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内江城市精神”征集提炼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大院市委宣传部,邮编:641000,联系电话:(0832)2038291,传真:(0832)2047866,电子邮箱:njcsjszj@163.com。
四、评选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入围的优秀作品进行表扬奖励,同时择优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评奖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400元。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发件或邮寄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络方式。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内江城市精神”征集提炼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内江城市精神”征集提炼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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