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LOGO),现将活动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31日。
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简介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英文全称Shanghai Insurance Association,简称SIA)于1994年2月4日成立,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领导,现有会员单位216家。根据公会章程规定,公会宗旨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遵照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团结和组织本市保险公司与保险相关的营业性中介组织及代表机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会员服务,发挥行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和推动上海市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具体职责是:
1.组织和促进各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2.沟通与保险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的共同愿望和建议,努力营造有利保险业务发展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3.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对违法经营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4.向会员提供行业统计和业务信息资料;
5.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有关争议;
6.接受保险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编写教材和举办保险业务培训和考试;
7.根据决议和规定,表彰奖励为发展保险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会员和个人,以及对违反公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作出相应的处分;
8.开展与国内外保险行业组织的沟通和交流;
9.对保险从业人员开展各种培训、举办讲座,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10.接受保险和其他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上海市保险学会简介
上海市保险学会(英文全称Shanghai Insurance Institute,简称SII)成立于1984年10月,是上海市研究保险科学学术性团体组织。本会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领导,现有团体会员单位82家(含中资、外资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与保险有关的院校、科研单位及外资保险公司驻上海代表处),个人会员302名。
上海市保险学会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推动会员开展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及学术研讨活动,交流科研成果。
2.组织会员和社会有关方开展调查研究,对保险工作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的途径,供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3.加强保险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保险理论研讨会、报告会、学术讲座、培训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带动全民保险意识的提高。
4. 密切国内各相关学术界及兄弟保险学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5.加强同国内外和各地区保险界和有关方之间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6.加强保险理论建设,办好会刊《上海保险》,收集、整理保险史料,组织编写保险年鉴,翻译、出版各种保险刊物、书籍和教材等。
7.开展优秀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奖励在保险理论和实务研究以及保险教学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8.开展有关保险咨询服务工作。
9.承办有关部门的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标识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的单位性质、职能定位相匹配。
(二)参选作品应具有艺术性和时代感,要构思明确、结构清晰、庄严大方、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三)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
(四)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五)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参选作品需存储为矢量图、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五、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可参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的任一标识(LOGO)的设计,也可两个标识(LOGO)设计都参与。
(二)需提交二项材料:
①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应包括主体图案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Shanghai Insurance Association”(上海市保险学会的参赛作品则是主体图案与“上海市保险学会”、“Shanghai Insurance Institute”)组成的效果图;
②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
(三)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称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四)投稿人可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1.稿件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上述二项材料,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信封上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228号8楼 宋婉嫕收
邮政编码:200011
(四)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五)所有参选作品应在2015年1月31日24时之前递送或邮件发送至指定地址。
(六)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参选作品的评选
(一)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与有关专家组共同完成,评出获奖者。
(二)评选作品公布
主办单位将向社会公众公布获奖人员姓名、获奖作品等信息。
七、标识设计奖项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标识(1名):奖金3000元
上海市保险学会标识(1名):奖金3000元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不需向主办单位交纳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保证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获奖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所有。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四)获奖人员须向主办单位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图、电子文档等资料,并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作品修改等工作。
(五)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六)奖金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
九、联系方式
联络人:宋婉嫕
电话:021-63155907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228号8楼
邮编: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