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地处江南丘陵与杭嘉湖平原结合部,土地肥沃,水源充沛,气候湿润,优越古老的生态文化和丰富多彩的移民文化,不仅展示了长兴人民亲近自然、地利人和的风貌遗存,也造就了长兴包容大气、和而不同的社会风尚。为突出对地方文化精神的挖掘和传承,进一步弘扬以“和文化”为核心的地方人文精神和道德价值观,大力打造县域道德文化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和文化”主题词、宣传口号、LOGO标识。 一、征集要求 1.“和文化”主题词要求底蕴深厚、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要彰显长兴的地域特色,体现江南水乡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符合道德价值取向,能起到统领整个“和文化”品牌建设和宣传的效果。 2.宣传口号要求针对五大领域(个人素养领域、家庭关系领域、事业发展领域、社会管理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分别提炼设计相关的宣传标语,既要能体现该领域的特征,又要能展示“和文化”元素,要求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 3.“和文化”LOGO标识要求生动传神,色彩明快,醒目易记,能够容易地被广大群众理解和认可。 4.对提炼的“和文化”主题词、五大目标(领域)宣传口号、LOGO标识,要分别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5年2月15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 三、投稿方式及要求 1.本次活动实行书面征集和网上征集两种方式。书面作品请将信件寄至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中街402号县文明办,邮编:313100,信封需要标明“长兴县‘和文化’征集活动”字样,报名表请登录长兴新闻网(http://cxnews.zjol.com.cn/)公告公示栏下载。网上投稿发至官方邮箱:cxwmb2014@sina.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长兴县‘和文化’征集活动”。联系电话:0572-6046249。 2.投稿时必须明确标注作者联系方式、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投稿须提交相关单位证明一份。 3.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应征作品如有抄袭侵权,由作者承担责任。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作品征集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对参选的各类作品进行评选,并评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通过一定形式征求市民群众意见,最终确定录用作品。主题词、宣传口号(五个一组)、LOGO标识各评选出入围奖6名,奖金800元。一经录用,再奖励3000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并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 2.投稿人必须保证提供的参选作品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获奖作品版权归属中共长兴县委宣传部所有,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附件: 一、 “和文化”LOGO征集表 二、“和文化”主题词征集表 三、 “和文化”五大领域宣传口号征集表 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