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乌苏旅游区地理位置优越、旅游资源富集、产业布局合理、区域功能定位清晰、旅游产业核心主导地位明显、人文内涵各具特色,是乌审旗旅游行业的龙头品牌。 萨拉乌苏旅游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最南端,与陕北高原接壤。旅游区以巴图湾水库、萨拉乌苏遗址为依托,以黄土高原和毛乌素沙地为背景,利用山奇、水幽、沙美等自然景观和源远流长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形成具有资源独特、景色壮美、多元文化并存的北方旅游胜地。 萨拉乌苏旅游区由萨拉乌苏遗址区(河套人遗址)和巴图湾景区组成,是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国家沙漠地质公园、国家AAAA级景区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为加强萨拉乌苏旅游区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萨拉乌苏旅游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强力推动萨拉乌苏旅游区新发展、新突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萨拉乌苏旅游区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作者广泛征集。 二、征集标准 1、作品要立足萨拉乌苏旅游区实际,充分反映萨拉乌苏旅游区地域特色和旅游形象特征,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和吸引力; 2、主题鲜明、文字精练,易读、易懂、易记,朗朗上口,每条不超过20个字,必须包含“萨拉乌苏”四字,每人限投3条,多投无效; 3、形象宣传口号要符合萨拉乌苏旅游区地域文化和生态景观特色,准确把握萨拉乌苏旅游区旅游的主要特点,创意新颖、富有感染力、冲击力和时尚活力,易于传播。 三、评选及奖励 1. 征稿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确立最终获奖名次。 2.主题口号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四、活动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 10月 31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五、征集方式 六、征集须知 1.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 2. 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自负。 3.萨拉乌苏旅游区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 5.投稿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为准)。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萨拉乌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萨拉乌苏旅游区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 编号(由主办方填写): 应征口号:
| 创意说明:
| 应征者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件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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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者签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
注:1、此表复制有效。 3、征集活动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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