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有奖征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宣传画、宣传标识、宣传标语的公告 天长市是第四批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市,2014年11月25日,天长市召开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人民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为营造天长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天长市文明办、天长市城管局面向全国征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宣传画、宣传标识、宣传标语。 一、征集主题 创建文明城市,体现天长特色。引领道德新风,建设美好家园。 二、征集应用 宣传画应用载体主要有:高炮广告牌、道旗广告牌、落地广告牌,行政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家庭、厂矿企业、公共场所张贴画。 宣传标识可运用在宣传画中。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标识明显、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和时代感。 2、充分挖掘城市精神内涵,突出天长城市地域特色,代表新时期天长人精神,彰显天长优秀传统文化精髓。 3、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易于传诵、文明健康。 4、宣传画、宣传标识、宣传标语必须是原创,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否则所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团体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 五、征集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2月28日。 六、投稿方式 2、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作品推荐给媒体进行非盈利性发布和创作,并不再支付稿费。作品作者不具署名权。 3、投稿者须注明姓名、地址(含邮编)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七、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宣传标识,一等奖1幅,每幅奖励5000元,二等奖2幅,每幅奖励3000元,三等奖3幅,每幅奖励1000元; 宣传画,一等奖2幅,每幅奖励4000元,二等奖3幅,每幅奖励2000元,三等奖4幅,每幅奖励1000元; 宣传标语,4条,每条奖励1000元. 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天长市文明网网站对外公布(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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