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扶绥精神”表述语的启事 为更好地凝聚全县各族人民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建设之智,不断提高扶绥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首府后花园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经县委同意,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扶绥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扶绥精神”表述语。
一、作品内容
“扶绥精神”表述语。
二、作品要求
(一)“扶绥精神”内容要反映扶绥丰厚的文化底蕴,展示扶绥独特的地域特色,体现扶绥人民认同的共同精神价值和追求。
(二)征集作品语言要求考虑文字内容的长期使用价值,克服口号化倾向,立意高远,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6字以内,并对所提出的“扶绥精神”表述语附5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参选作品不得侵犯其他著作人的权利,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三、征集时间
(一)征集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2月5日
(二)评选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5日
四、征集方式
(一)信函邮寄至:扶绥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信封注明“扶绥精神”字样,邮编:532199。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10份。
(二)电子邮件(须以附件形式发送)发送至:fsxcb30406@163.com,主题注明“扶绥精神”字样。
(三)联系电话(传真):0771—7530406。应征者须在稿件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应征者投递的有关资料、稿件作品概不退还。所有参选作品,其版权和使用权自邮递或递送提交之日起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法。
五、奖励办法
(一)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出5篇优秀奖,每篇奖金300元,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奖的5篇优秀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单位组织投票等票选,征求广大市民群众意愿,并经组织论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选出一篇作品为特等奖,奖金1000元。获特等奖的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正式确定为“扶绥精神”。
中共扶绥县委宣传部
2015年1月5日 |